失傳秘術:趕蟲師

第一十七章魯蝦蟆去世[第2頁/共3頁]

我心中也是五味雜陳,有家不能歸,有親不能投,好歹有個伴,一時歿冇,更添難過。翻開魯三星留給我的箱子一看,他趕蟲平生的積儲都在此中。

現有食狗之風俗,亦有愛狗之民風,孰是孰非,可度之以法。法外皆可為,纔是道統良治。

藥以薄臘包裹,臘破藥出即能緊牙關,不醒人事,時候略一長,便再也救不醒,死實了。有道是,荊柯不必赴秦宮,豫讓何必毀麵龐,十字坡前蒙汗藥,殺人儘在笑談中。

中國南邊佘瑤所拜之鼻祖,號為盤瓠,即為狗首人身。高辛氏之時,有宮人王娘,耳中生繭,愈長愈大,三年繭裂,破而為狗。厥後犬戎犯境,高辛氏出榜,殺得犬戎吳將軍者妻之以女,未曾想盤瓠將吳將軍頭顱銜來,高辛氏無法,將女兒嫁給了盤瓠。一日盤瓠突發人言,要老婆將本身罩於鐘下,百日翻開,本身將變作人形。

現在所稱的悶狗之藥,在汗青上可謂大大的馳名,叫作蒙汗藥。大樹十字坡,孫二孃的洗腳水,魯智深都曾著道,不知壞了多少豪傑。

狗之為物,其肉寒,人食之易發舊疾,是發物。世人都知吃狗肉可醮花椒,生花椒遇狗肉則不麻,物類相感之理,卻不知狗肉為虎酒,凡虎食狗肉,食罷即醉,虎食狗醉七天。

這些乞丐入門的東西,魯蛤蟆隻用了幾天就教完了,然後用了整整十二年教我趕蟲,期間也撿來些初高中講義,讓我讀。所賴我本性不算笨,學了個七七八八。

此兩法乃師承之法。但當今動庇護主義者常常詬之,以其愛心掃地,不是君子之行。

我在柳樹溝一塊高地上安葬了他,那是他早前看好的墳場,說是能旺門徒,相互朝夕相處了十二年,一朝放手人寰,免不了嚎啕一場,撒淚道彆。

每當我看到本身一身破衣爛衫,窩屈在海荒柳林當中,再想想同齡的孩子,男男女女一塊去上學,有說有笑有抱負。說不準同桌之間還能生長段豪情,今後結髮,熱熱乎乎小兩口,生個奸刁拆台的孩子,其樂融融。

偷雞不消銅知了,一看就不專業。

這是偷雞之法,與偷雞並論的就是摸狗了。偷雞摸狗,相映成趣。現在很多植物庇護主義者反對吃狗肉,當在道理當中。但是作為應急之技,魯蛤蟆也得教。

要說厥後我作為一個趕蟲人,偷雞都不消本身脫手,隨便教唆個大尾巴黃鼠狼,要多少給我叼多少。

世俗頻傳,乞丐手中的棍叫打狗棒,名字很形象,不會打狗焉能走街串巷?冇有一招兩式,也怕屈辱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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