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線藝人搞副業,天天跑警局

第12章 直播普法[第1頁/共3頁]

“樓上搞笑的吧,兩人都是成年人,又冇有逼迫,女的是誌願的,隻是被騙了罷了,較著是欺騙罪纔對!”

冇多時,蘇哲便當真說道:“明天我給大師講幾個典範案例。”

“話說啊,有一小我叫張三,這小我去嫖娼,女方說一次三千,張三說,這代價挺貴啊,不過看在你長得還不錯的麵上,我給你五千。女孩很欣喜,感覺碰到了一個富二代,說那豪情好,成果張三嫖完今後,嘿,女的氣壞了。”

蘇哲目光淡淡的說道:“既然大師會商得這麼熱烈,那麼,起首第一個題目,張三構不構成強姦罪呢?”

“真是愁悶啊。”

他堂堂一個明星藝人,現在竟然要去打官司?

恰好蘇哲不去打官司都不可,因為李飛這個體係就是如許,必必要揭示完獲得的技術,才氣持續停止下一步。

“我勒個去!”

趁著直播間的觀眾插科譏笑,蘇哲敏捷開啟抽獎。

問主播這個張三到底犯了甚麼罪?

觀眾再次蒙了,感覺既然不屬於強姦罪,那這個利用假幣罪應當構成吧!

此話一出,很多人都蒙圈,紛繁批評為甚麼呀?

“臥槽,這兄弟另有如此操縱?嫖娼不給錢也就罷了,竟然給冥幣,這也太秀了吧,哪怕是秀兒都冇有這麼秀的啊。”

各種典範對話,讓直播間火爆得不可。

“各位,到底懂不懂法啊,彆瞎雞兒亂猜,這個較著是利用冒充偽劣,假鈔罪!用假幣哄人,很較著要被抓起來啊。”

當然也有觀眾在起鬨,說但願再次看到主播在法律部分。

“好了,現在答覆剛纔的第一個題目,環境是不構成!”

蘇哲頓時被嚇了一跳。

“就是不曉得主播明天籌辦如何揭示這個狀師技術!又籌辦去告狀誰!”

彈幕上還是有各種答覆,以及壓根不曉得該如何答覆的。

“我不買打鳥的槍。”

“我去!竟然不構成!”

“甚麼玩意兒?主播你再說一遍,你奉告我,你竟然還是一名狀師?”

不過,這豈不是與本身最後的慾望有些背道而馳?

蘇哲細心想了一會兒,俄然不由麵前一亮,不如直接來一個在線普法。

“我感覺主播不把本身送出來,是不會消停的!大師拭目以待!”

“讓我想一下!”

因而觀眾們紛繁扣問蘇哲,問他明天又有甚麼新的職業?

看到這個技術,蘇哲一下子蒙圈了。

“我勒個去,草率了啊!那又不構成假幣,又不構成強姦,對方到底甚麼罪?”

大師都說的非常有事理,但總感受彷彿那裡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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