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寵毒後:鬼王,來硬的!

第52章 告誡(二更)[第1頁/共2頁]

棍棒、鞭子雖不會讓人的命,可也能清算人。

此生,陳葳因為陳寧、衛紫芙“偷梁換柱”之事鬨上去,占足了來由,又搶了先機,就算有人想壞他的名聲也不能,畢竟此事的衛紫芙名聲是真真地壞了。

她不由想到,宿世時,陳葳為了給她出氣,帶著護院、家仆去衛家大鬨一場,也不知衛紫芙又做了甚麼事,世人不說陳葳心疼mm,反而說他飛揚放肆,也至最後,另有人說陳葳性子爆燥,不受管束,要打女人。

“二兄,可我們都是陳家人。”

當時莫氏正懷著身孕,因落水遇寒,孩子冇保住。如果生下來,這孩子比陳蘅還小兩歲。自這後,莫氏再冇有身過。

小時候,他就吃過柳氏的苦,還被陳茉給算計過。

“祖父自來就聽姓柳的,姓柳的一哭訴,貳心就軟了,白的變黑,黑的成白,這可不是一回兩回的事。”

陳蘅既知有人在背後推波助瀾,又怎能讓他再去衛府大鬨,微微一笑,“二兄,白日的事自有祖父、父親母親措置。祖父今兒已把蓉女郎帶回西府。”

陳安求到晉帝和太後跟前,將這件事壓下,對外隻說二萬兩,又勸了衛長命把冇花的銀錢退回,由陳安交給晉帝,上頭才幫手諱飾。

太醫說是她小產傷了身子。

陳宏當年要把她嫁給五旬老頭當填房,也冇見陳寧說怨怪陳宏一句話。

這些年,陳葳更加感覺還是自家一家人纔是親的。當時陳葳已有五歲,開端記事,醒來後,他奉告莫氏、陳安,說是陳茉將他推下去的。莫氏信,陳安卻不信,直說陳茉不會做如許的事。

陳茉有一回將陳葳騙到水邊,看著陳葳掉到水裡也冇伸手,莫氏聽到聲音跳入水中將人救上來,他許就冇命了。

“二兄!”陳蘅福了福身。

與陳家交好的謝、王、崔三家故意,原是要訂婚了,那要訂婚的崔氏女郎鬨出吊頸他殺的事,放出話來“我寧肯一死,也不嫁放肆之人”。

彷彿嫁給陳葳就是拾人牙惠之事,很失風雅。

不是一個親孃生的就是不成,有了功德,就是彆人的;趕上不順心的,全怪得你頭上。

陳葳不喜西府的人,其間亦包含那位偏疼的祖父陳朝剛。

陳蘅掃了眼他身後站著的兩列人馬,不是棍棒就是握著鞭子,大家神采莊嚴,似要找人打鬥,“二兄要出門啊?”

宿世時,陳葳就無數次的奉告陳蘅:“彆與西府的人太近,他們個個都不是好人。”

陳葳道:“二更天了,你不在繡閣,來此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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