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日:人性的救贖

第23章 審判的標準[第2頁/共3頁]

在奧秘的暗中都會中,公家的目光冇法觸及的處所,埋冇著一群特彆的人,這就是審判者。

“這是對警方和法律的挑釁!”張天明也是氣不打一處來。

但明天王小晴竟然主動提起要吃這個我,由此可見她還是冇有太大竄改的。

……

此貼一出,諸多網友眾說紛繁。

“好,看看小晴想吃甚麼,我宴客!”楊濤也是很共同。

審判者的標準很明白,我不會放過任何一個違背了法律,但仍然清閒法外的人,即便法律冇法對他們停止審判,我也不會坐視不睬,我會以本身的體例,讓這些人支出應有的代價。

對於王小晴明天的行動,楊濤內心還是很暖的。

審判者的話,天然也是有人質疑的。

你想想審判者說的那句話,如果心中有光,大家都是審判者!

審判者5分鐘前在網上答覆了一篇帖子《審判的工具究竟都是何人?》

“吃完飯,我陪老張去一趟警局,你是回家還是內裡逛逛?”楊濤問著正在吃著麵的王小晴。

實在,包含那些做賊心虛,內心冇底的纔是最想曉得的。

這是一篇網友發的帖子,他很獵奇審判者是如何挑選接管審判的工具,詳細都是以甚麼標準。

@我不當真:樓上這話說得太含混了,甚麼喝采事做儘?甚麼叫品德淪喪?就比方說,明天一個乞丐向我討要食品,我冇給,他餓死了,那我算不算做了好事,算不算冇有人道?那我是不是也要被審判?試問,我又做錯了甚麼?我憑甚麼要負這個任務?

@喜洋洋愛吃狼:不是吧?不是吧?不會另有人不曉得審判者自首了吧?

“這就是你說的大餐?襄城牛肉麪?”楊濤冇說話,張天明不樂意了。

審判者的話,也引發了好多人的獎飾,特彆是那一句:在黑暗中尋覓光亮,我就是那道永不消逝的曙光!

“老楊,我們去用飯吧!”收起手機,因為有王小晴在的原因,張天明並冇有說甚麼。

他的這篇帖子說實話,算是中規中矩了,因為不但是他,就連楊濤乃至警方都很想曉得審判的標準是甚麼。

@楊村灰二狼:@喜洋洋愛吃狼,你莫非不曉得我灰太狼必然會返來的嗎(壞笑的神采)

“少兒不宜旁觀,略微等會兒!”楊濤回了一句,但頭都冇帶抬一下的。

我曉得本身在做甚麼,也清楚我的行動能夠帶來的結果,但我要做的就是,做警方所不能做,不想做,但又必須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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