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

65.第65章 凶殘的蛇[第1頁/共1頁]

我們官方的鄙諺常常說:“民氣不敷,蛇吞象。”這話說的是,人太貪婪了,就像身子藐小的蛇想要吃下整頭大象那樣。意義是,蛇是千萬吃不下一頭大象的。但是,這裡就有一種蛇,就是食象蛇,又叫靈蛇、修蛇,是發展在南邊的一種巨蟒。這類蛇,老是吃一些體形特彆大的植物。

據古書記錄,這類蛇老是埋冇在樹林裡,當植物顛末的時候,它就俄然策動進犯,用蛇身纏住仇敵的身子,直到絞死,然後用唾液把食品舔濕了再吞吃。如果它吞下了一頭鹿,吃完以後不能消化的鹿角和骨頭還會從皮膚中鑽出來。

太古的人們為了征服殘暴的巴蛇,曾想出體例,趁著巴蛇正在吞食植物不能轉動的機會,用竹簽刺穿它的身材的體例將其殺死。能夠巴蛇的肉非常可貴,並且它以大型植物為食的餬口風俗令人類感到奧秘,以是官方又有傳說,以為吃了巴蛇肉就能防治肉痛和腹痛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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