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不為他人作嫁衣[第1頁/共3頁]
陳秉國要求一年一簽,這是程亮從侯金珠那邊得知的。陳秉國的地點,也是侯金珠給他的。
程亮笑了笑,等了好一會兒,眼看著陳秉國的耐煩一點點地減退……
相對於侯金珠說的比較隱晦,魏老闆的先容就非常詳確了。
這突如其來的不測“欣喜”讓他差點嗆到,顛末一陣狠惡地咳嗽以後,好半天賦喘勻了氣味。
這裡是店鋪本來的業主陳老闆的住處,店鋪現任業主陳秉國就住在這裡。
按理說這事情雖說產生在這店鋪裡,但並不影響店鋪的持續出租。可不曉得是因為甚麼啟事,隨後租用這間店鋪的租戶,一共三家都做了不到一年就關店走人了。此中一家乃至裝修完了連停業都冇開端,就直接撤了。
當然,他也很清楚這固執背後的那份無法。
程亮此時算是領教了侯金珠所言的陳秉國的“固執”。
程亮前來拜訪的時候,陳秉國正在泡便利麵吃。
程亮點了點頭笑道:“陳教員,你那間鋪麵,我明天看過了,各項前提也都挺對勁的,就是中介那邊說,你的條約隻簽一年……這個刻日短了點,如果我要租的話,起碼要五年一簽才合適。”
聽著程亮的話,越聽陳秉國神采越陰沉。
侯金珠本來就對這間店鋪能租出去不抱多大但願,隨即提出了分開的建議。
程亮說的這些,都是真相……都不消他探聽,隻要他去鋪麵那邊站一站,透暴露想要租屋子的企圖,立即就會有人來對程亮申明統統的。
不過,當陳秉國定下神來以後,看向程亮的目光當中,更多地是一種警戒和猜疑。
詳細的環境外人也很難說清楚,歸正最後警方的結論是兩個孩子因為母親的把守不當而不測身亡,丈夫激憤之下將老婆砍成重傷,隨後被判刑入獄十二年。老婆則精力變態……一家人是以家破人亡。
用侯金珠的話來講:“陳秉國此人比較固執,有些前提隻能和他直接籌議,他同意了,我們公司都好說的。”
“你找誰?”
他父親留給他的遺產未幾,除了現在住的這套屋子,就剩下這間店麵能夠給他一些穩定的支出來源了。
第28章 不為彆人作嫁衣
“鬨鬼!鬨甚麼鬼……那都是封建科學的說法!我是不信賴的……你如果怕,你能夠不租啊!”陳秉國明顯是對這鬨鬼的說法非常惡感。
而程亮明曉得屋子鬨鬼,仍然要租……這也讓陳秉國充滿了迷惑。
程亮笑了笑說道:“陳教員,我們也不消遮遮瞞瞞地了,你這屋子鬨鬼,彆人不敢租,以是你才標這麼低的房錢……我說的冇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