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之大周天下

第22章 春秋大義[第1頁/共4頁]

時人對這個地區重報仇的民風是感受分歧的,西漢中期的鄒陽說:“韓魏時奇節”,奇節就是指為人報仇之風。兩漢之際,寇恂也對劉秀說:“潁川剽輕”,複仇風盛,建議以精兵駐守。

最年青的複仇者大抵是綿竹少年左喬雲,年十三殺了打傷他養父腿部的縣吏,“以銳刀殺吏”,接著大抵是夏侯惇,年十四殺了欺侮他教員的人,“人有辱其師者,惇殺人,由是以烈氣聞”。

陽球,字剛正,漁陽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蓋。球能擊劍,習弓馬。性峻厲,好申、韓之學。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結少年紀十人,殺吏,滅其家,由是著名。

如和周澈同郡的郅惲---為朋友董子張複仇。

周澈喟然歎道:“我曉得為甚麼高祖能以亭長之職,交友豪傑了!”秦末、前漢的遊俠民風比現在更盛。

慶鋒拄著掃帚,站在周澈的身邊兒。兩人一時都默不出聲,悄悄地撫玩這大天然瑰麗的氣象。

周澈捏了捏手中的雜草,聽著慶鋒口語春去秋來,想到薑楓因老父受辱,就憤而殺之,心中感慨--兩漢以孝治天下,孝武天子又獨尊儒術,《春秋》大義以及諸經講義非宋明之解。

薑楓為父報仇、郅惲為朋友報仇、陽球為父母兄友報仇、夏侯惇為師殺人,這些人或為鄉中輕俠、或為城中豪傑、或為儒生文士、或為強宗地主、或為官宦後輩、或為天下名流,而行動卻大同小異,並都能獲得分歧階層人的敬慕和獎飾。

東漢時,複仇民風的地區有所竄改,太原、上黨地區的複仇風習有所減弱,關中還是儲存了濃烈的複仇風俗,時本地複仇最烈的是潁川、南陽及鄰近一帶,見之於史的東漢複仇事例多數產生在這裡。

和帝永元九年到現在,處於對複仇的嚴格節製期,拔除了《輕侮法》,為父母報仇也要遭到嚴懲了。放走複仇之人的官吏也要遭到獎懲,如前邊提到的張歆就棄官逃亡了。在這個期間,雖對複仇的行動嚴格節製,但權勢之家在殺人後卻可製止法律的製裁,如夏侯惇、如陽球。

光武帝到和帝九年,約莫七十年間,對複仇的節製是敗壞的。桓譚曾上書朝廷,力主嚴懲複仇者,但遭到了光武帝的蕭瑟,能夠是光武帝受公羊學所倡導的複仇思惟之影響。章帝建初五年製定了《輕侮法》,明白規定從寬措置為父母報仇之人。這條法律一向持續了十七年,到永元九年。

又一個漢帝國的淩晨,戰役常一樣,悄悄地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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