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不義之財[第2頁/共3頁]
範家家主範同內心的賬比誰都算得清楚,五畝地捐一石糧食,是賺了好名聲。
李斯愁眉不展,深思一會兒,說:“是不是派人去找司馬縣令,讓他從速返來,我擔憂出亂子。”
在三大師族絕對把持的環境下,糧食代價非理性上漲,連不其縣官府都管不了,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恨恨地看著範家,卻一點體例都冇有。
不其縣的百姓算是不利了,糧價隻漲不跌,今後的日子冇法過了。
現在司馬孔明隻要孫燦和張桐兩個幫手,孫燦賣力不其縣這裡的饑民,而張桐要跑遍全部不其縣,建立健全各個農莊。
司馬孔明冇有這類認識,為了長遠打算,他必須設立農莊。
不其縣四大師族中,除了趙家捐了二百石糧食,其他三家一粒米也冇有捐。
範同是個地隧道道的奸商,他早就算計好了,借大災之年發一筆大財。
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你算計我在先,範同鐵了心要把司馬孔明弄下去。
孫燦和太史慈都在城外工地上,屋子建的很快,一些房屋差未幾要完工了,掃尾的事情也很多,還要整修門路,清理渣滓,一堆事等著。
範同叮囑道:“你去奉告盧家和張家,三家必然要保持分歧,共進共退,隻要如許彆人纔沒有體例對於我們。他們應當感激我,這一次讓他們發大財了。”
孫燦有點懵逼,粟米不到二百錢,竟然漲到八百多錢,太猖獗了。
這就是人道的劣根,跟著財產的堆集,貪婪也會隨之增加,至於其彆人的死活,他們不會在乎。向來都不缺發不義之財的人,彆人遭難他發財,國度遭難也發財,遭難對於他們就是機遇。
“嗬嗬,父親冇瞥見李斯那種神采,我說嫌代價高,我們能夠不賣,噎的他啞口無言,扭頭走人。”
李斯拿範家冇有體例,感喟一聲走了。
以是,他把地賣掉,卻省下了數百石的糧食。
名聲值多錢?
在漢朝各地差未幾,不其縣的糧食也根基上節製在幾個大戶手裡,他們絕對處於把持職位。
李斯倉猝拉住他,勸道:“糧食是人家本身的,賣多少錢人家本身說了算,他們範家又冇有犯法,你用甚麼來由抓人家?”
“代價的確太離譜了,能不能勸一勸糧商,讓他們收斂一些。”
你媽批,範家人實在太黑了。
孫燦搖點頭,不附和李斯的建議:“李大人,老闆這一趟是為了根絕瘟疫的傳播,恐怕要走遍遙遠的村落。你想,一旦發明一例病人,醫治需求時候吧?再說了,治病也不能半途而廢,醫治一半走人分歧適。這一趟就算病人少,老闆騎著快馬,走一趟冇有十天半月恐怕回不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