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軍神

23.第23章 擊賊[第1頁/共4頁]

典韋也是體貼的看著陳旭。

如此,世人雄赳赳、氣昂昂的趕往郾縣,有堆積著的屍身震懾,一起上,再也冇有賊人膽敢打他們的主張。

“汗青上並未提到橋瑁的兒子,我初時還覺得他是乾才,不敷著名,現在看來,汗青上的他很能夠就是死在此處。”

“小子,就你這點小把戲,還想騙我們?”

陳旭也是擁戴道:“兄長所言極是,我等藏於橋家,衣食住行皆仰仗橋君,何況我等不敢出門,即使拿到財帛,亦是無用,財帛之事,橋君休要再提。”

其他賊人正要一起殺向橋宇,陳旭與典韋已經趕到。

漢安帝今後,法律垂垂落空效力,常常有賊人挾製人質,然後拿人質作為威脅,索要钜額財物。

陳旭的長槍好像一道蛟龍,所過之處,濺起一道道血花。

賊人首級,本就被陳旭、典韋身上的殺氣所震懾,看到陳旭兩人還敢上前,頓時心中有些發慌,色厲內斂的說道:“你們如果再敢向前,我就殺了你家主子。”

見自家仆人並未受傷以後,世人纔出了一口氣。

這道聖旨公佈今後,再也冇有人挾製人質索要財物。

雖說有這個‘不允盜請’的法律,陳旭、典韋還是不敢上前。

厥後漢靈帝命令:凡是有挾製人質者,不管人質死活,對於賊人一概格殺。

幾人相處數月,彼其間惺惺相惜,非常體味,見到陳旭眼色,就曉得他要乾嗎,因而暗做籌辦。

漢朝以來,律法比較刻薄,哪怕是被賊人攻擊,官府也鼓勵活捉賊寇,抓到一個俘虜比殺掉一人賞錢整整多了一倍,以是橋宇纔有些遺憾。

他自幼學習擊劍、騎術、馬術,方纔的表示也非常不錯,可見前麵所說三五個壯漢近不了身,並非妄言。

其他賊人見狀,儘皆膽怯,紛繁四散而逃。

陳旭看著威武不凡的橋宇,悄悄想到。

電光石火之間,賊人兩個首級滅亡,其他賊人見陳旭兩人撲了過來,又驚又怒,拿起兵器就想先殺掉橋宇。

半晌之間,盜賊隻剩下一人。

橋宇一箭落空,就要丟掉手上的弓箭前去追殺賊人。

“憑著這些賊人的屍身,能夠領到150萬賞錢,如果平凡人拿去領賞,能拿到50萬就很不錯了,但是家翁乃東郡太守,伯翁曾位列三公,梁國倒是無人敢扣掉我們的賞錢。”

橋家對他二人有恩,如果強行殺賊,難保賊人不會殺掉橋宇,眼下保住橋宇性命纔是首要之事。

“我這一個小小的胡蝶,終究開端竄改汗青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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