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

第42章 皇帝直接賣給個人買家,冇有中間商賺差價[第2頁/共5頁]

“先生,這20幾天裡,我這裡的賬目統計,《孝義錄》一共賣出五萬多卷,此中有玄德公事蹟的第三卷銷量最好,賣了兩萬六千卷,上中兩卷各賣出一萬二。按每卷給您分紅一百錢,再加上伶仃賣白紙的分紅,一共是六百萬錢。彆的,這裡另有五百萬錢是您用金餅兌的,都收好了。”

有些事情還是不知情比較舒坦,能夠一向“真香”下去,知情了反而輕易傷自負。

四百石以下的官,本來朝廷就是可賣可不賣的,含混措置了也冇人重視,說不定大師也會當作翼德就是靠真本領打出來的縣尉之職。”

劉宏一開端另有些懵逼,都冇反應過來,為甚麼劉虞明顯是多給了錢,態度還這麼客氣。稍後才反應過來,那兩百萬錢是分外下詔的勞務費。

李素笑道:“若非兄現在滯留京師,無處建功,不然也為兄長謀個一官半職。武官比文官管得鬆些,五百萬的彆部司馬,都是可賣可不賣的。到時候弄個三四百萬錢不動聲色送到西園,朝廷另以勇武善戰為藉口授兄彆部司馬,含地痞疇昔,豈不美哉?”

賣官也是有分歧的發賣渠道的,平時哪怕是西園賣,劉宏也得給十常侍這些營銷部事情職員分提成點數,這是古今皆同的,不成能讓寺人們不拿錢白做事。

李素收下錢,撂下一句話安撫張亮:“乾得不錯,我也但願大師能夠耐久合作下去。隻要你們好自為之,今後贏利的機遇還多著呢。”

作為代價,就是劉備個人的活動經費,也全數由咱安排!

劉虞拱手陳情:“陛下,臣覺得,現在天下大亂,不成墮誌士報國熱忱。明日朝議,當實授宗親劉備正六百石官職。此人現在驟得盛名,為天下誌士存眷。隻要讓他無償得官、才氣一併鼓勵那些存眷他的誌士。

隻要對方答應他拿大頭,哪怕被運營者分走三四成利潤,李素也是能接管的。

入內以後,劉虞直接要求屏退擺佈,劉宏也從善如流,把十常侍的人都臨時調開了。

第一套書能賣得貴,是因為賺到了吃螃蟹的超額利潤,消耗者的心態還是以手抄書的成本來對標的。

因為對於投資人來講,除非他就投了很少幾個項目,他本身有精力親力親為了局運營。

或許第二個月,等《爾雅》、《論語》刻印以後,甄家商號這邊每月的冊本利潤分紅就會跌到三四百萬錢,再過幾月就降到一兩百萬錢,然後垂垂細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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