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劉縣令棄官[第2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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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以是廣昌縣長隻要正四百石,是因為這個縣比較小——一萬戶以下的縣,隻要“縣長”,按照戶口數從正四百石到比六百石。一萬戶以上的縣纔有“縣令”,從正六百石到千石。
朝議後第二天,李素就以“劉備前同僚”的身份,用得當的渠道,委宛上報有司,說劉備已經棄官回籍、構造鄉勇抗擊張純了。
張亮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真的?讀書這類事兒,就算有朱紫互助,都不能逼著士子去買吧?除非是太學都規定孝子大家要讀此書,那倒是有能夠賣出去。但太學是太常卿管的,那些清貴之人如何會體貼這些渾濁俗務呢。”
之前幽州刺史陶謙的第一份垂危文書,是四天前送來的,錯過了上一次大朝會,以是對於相乾垂危的獎懲辦斷,天然要在此次朝會上會商。
有司當中,實在有少數人已經提早曉得這個動靜了,畢竟劉備離京已有將近十天。但做局需求,他們隻能揣著明白裝胡塗,等李素“正式稟報”後再假裝“恍然大悟”。
三月初四,也就是《孝義錄》開賣後的第二天。
給劉備授官得逞後的第三天,這批書就開端在雒陽傳播開來了。
張亮對李素的態度,實在比較兩麵化。
李素還做了一個滾筒狀的、內裡包裹近似海綿一樣吸墨質料的東西,用於給雕版刷墨,免得墨沾多了楮皮紙也撐不住。
雕版過程中,當然也碰到過一些技術困難,比如一開端李素都冇考慮到陰文雕版雕出來的字是反的,以是讓鐘繇謄寫的在普通的紙上,冇法翻轉。
朝議這才決定讓知兵善戰的劉備去當廣昌縣長,也好賣力堵住淶水一線,製止張純在幽州做大後,再沿著這條路反向伸展回冀州。
而後兩天並無大事產生,他就去宗正卿那兒辦了一下“入職手續”,熟諳一下環境,然後專業時候就持續完成他的寫書、刻書、印書事情。
演得也是挺累的,劉焉的權勢,估計在這背後也花了很多資本,自發得把劉備和李素當作提線木偶一樣在把持。
潘鳳、張郃功績較小,或者說行動中有必然的不對,但團體上功大於過,各自被犒賞了一些款項,但冇有升官。
但另一方麵,最後出版的這本書,質量確切不咋地,賣得不太好。
因為劉備早就不在安喜縣尉的職位上了,哪怕把任命送去也是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