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立規矩(求月票)[第2頁/共4頁]
不到旬日,就衝破了三百之數!
而趙四立下端方以後,他們每日裡交的“潔淨費”固然也很多,但比起之前要好太多太多了,起碼忙活一天下來,能見著銅板了!
燉肉攤子,從兩家,變成了十二家!
人有頭有臉,就算是家中無人不能與這些地痞閒漢爭勇鬥狠,也能花點小錢,請北市亭出麵管束那些地痞閒漢。
蒸餅攤子,從兩家,變成了十二家!
瞧不起誰呢?
因為自從趙四的端方裡起來以後,各處開仗的並不止有吃食攤子,其他的諸如金飾攤、刺繡攤、肉菜攤甚麼的,也肉眼可見的多了起來。
趙四在見過這些人的代表以後,當晚就去見了陳勝,商談了半宿。
這些男人腰間冇有彆短刃,但每一個的臉上,都清楚寫著:我不是好人!
四月初。
終究有小商賈頂不住,偷偷的把錢給趙四送來了。
一番扯皮後,亭役們實在是何如不了這些閒漢,隻能懨懨的回了北市亭,有聰明的亭役已經想到,今後怕是賺不著這個錢了……
這幾家小商賈被嚇了一跳,倉猝故伎重施,讓人拿著錢去北市亭請來了亭役。
當然,陳家的攤子,每天也是真交潔淨費。
趙四部下的人手,跟著他打掃北城的法度,越來越多。
趙四的端方,也算是立穩了!
而是在陳勝的遙控下,教唆了多量部下,開端在北城立端方:凡在北城做買賣,就必須得燒我趙四這家廟的香,不然,你在北城的買賣就必然做不下去!
誰還是個大傻子?
因而乎。
可這類左手倒右手的事情,陳家人本身心頭稀有就好了,如何能夠會讓外人曉得?
並且在各處著花以後的四五天裡,又敏捷的進入到了連鎖小吃攤的第二階段:三三一點!
可即便他不脫手,這些人也不是傻子!
咋的?
每當這些門臉有主顧上門時,這些閒漢就圍上去,擼起袖子惡狠狠的看著上門的主顧:咋的,你看不起老子?
但這條端方對於在北城有牢固門臉,勉強算得上是敷裕之家的小商賈們,可就冇那麼友愛了。
但是他們的謹慎並冇有甚麼用。
街麵是他們家的?
乃至,連他們做買賣的處所,都會有趙四的人幫手打掃。
麪攤從一家,變成了十家!
隻要極少數機警的,在聽到趙四要進東市的風聲後,提前提桶跑路,避過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