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在路上遇見你

第29章 不如說走就走[第2頁/共2頁]

是的,當你決定了要走、要解纜,統統便都不是題目:去那裡,如何去,和誰去,吃甚麼,玩甚麼,住那裡……隻要處理了“走”的題目,接下來的統統便可朝著這個方向去儘力,機票、簽證、旅店、交通,也便都隻是浮雲了。

觀光達人們都說,不管去那裡,最難的隻是一個字:走。

那是一次多麼隨性又率性的觀光啊。而恰是如許的說走就走,像實在地走進了一場美好的夢境,我今後曉得了,說走就走,本來竟是最輕易帶來快感的觀光體例。

而厥後的很多次觀光,也根基上都是在如許的前提下開端的。去泰國我和女伴在曼穀足足購物了6天;去尼泊爾是因為一個女友說表情不好我們出去玩吧,成果她因為護照過期,我最後竟然和一對伉儷朋友同業;去大香格裡拉一線走了毫無打算的35天;去青海是因為在網上看到某個堆棧極成心機;去貴州荔波是因為偶然間看到大小七孔的碧水;第一次去陽朔是因為頭天早晨和一個女友打了電話,她一小我在陽朔,因而第二天我就去了;此中一次去鳳凰,是因為聽聞譚盾要在沱江上做一場音樂會……回想起來,都是誇姣得詭異,帶著愛情般的打動和引誘,成為平生中最為深切和貴重的印記。再想想,或者,統統蓄謀已久的事情,能夠都比不上“說了就做,做了就放下”的超然與蕭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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