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偶像

第61章 合同裡的貓膩[第1頁/共4頁]

我苦笑,“那我豈不是一輩子都要拴在上麵了?下一招是甚麼啊?”

事不宜遲,這就脫手!

真那樣,他們還敢欺負我?

如果我能好好運營,現在起碼也是100萬人的大V了。

事情任務?不是一年10首歌嗎?當時說好的呀!

現在如何辦?我看著條約上那3500萬的數字,急得汗都下來了。

好吧,我真是粗心了!

“每小我都有屬於本身的音樂氣勢,就彷彿寫字一樣,這首歌的氣勢和他的睫毛很像,我一開端還覺得是陳淺顯的作品呢!”

微博發送完,我就去睡覺了。第二天一早,翻開一看。批評區已經吵開鍋了!

“操縱言論造勢,先奪回七裡香的版權來。現在李彤藉著這首歌大火,而你作為它的原作者,必然對它有更深切的瞭解。你把你的創作設法,創作經曆最關頭是給李峰的那條簡譜微信截圖,都發到網上去。如果能引發一波存眷,就算勝利了!”

再看看這違約金,3500萬?這是要把我賠死啊!

對於信賴的人,我真是一點戒心都冇有。

“有的人就是見不得彆人好!你唱的七裡香叫甚麼啊,和我們家彤彤一比,也差太遠了!”

不可,找個明白人問問吧!

跟著存眷度越來越高,李彤的粉絲一出去,環境就變了。

“甚麼?七裡香的作者竟然是我凡哥?太震驚了!”

這孫子從一開端就是想坑我的!

這個樊狀師和韓家的乾係非常之好,接到電話冇過量久就親身登門了。

見麵冇有廢話,她抱著條約坐在沙發上看了起來,不時的用圓珠筆圈閱著。

我俄然認識到本身犯了一個嚴峻的弊端。

條約?

“這個李總也太不是人了。竟然騙凡哥的歌譜!我聽了凡哥的版本,表示確切比李彤的好聽!”

統統都搞定,我天生了一篇長微博,名字就叫,“彆不信賴,七裡香的真正作者是我!”

“哪位音樂專業的幫我翻譯一下,凡哥寫的太專業了,我底子看不懂啊!”

我取脫手機,找到李彤版的七裡香仔諦聽了兩遍,頓時更加歡暢。

收集言論一片膠著的時候,有人向我伸出了援手。

張教員急道,“這如何能夠呢?明顯是他們害小凡啊!”

韓詩懿道,“樊姐是我爸的門生,現在是德龍市數一數二的狀師了,你放心吧。”

一年120首?一個月10首?這尼瑪周傑倫來了也不可啊。

然後再將微信截圖,李彤版本存在的瑕疵和原版的四點分歧又一一闡發了一遍。因為是給不懂音樂的網民看的,我寫的非常淺顯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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