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迷路麋鹿[第1頁/共3頁]
黃子韜來這裡都一個月了,還冇吃過一次肉,每天都是樹根草葉甚麼的,都瘦一大截了。聽聞有肉吃,他立即來了精力,和雲曉一起跑向村莊中心。
作為部落裡的頭號獵手,石牙用石刀將鹿頭一點點割下來,敬奉到了子歸酋長身邊,全村喝彩,接下來統統獵手齊上陣,開端豆割這頭鹿。
“對,養大!”黃子韜想到了甚麼,鎮靜說:“現在吃了它,也就一頓肉,可如果把它養大,今後它便能夠馱人,乾活,還能夠拉車。”
環形的村莊中心,有一棟較大的獨立巢居,那是子歸酋長的居處,現在那邊圍滿了鎮靜的人,全村都來了。
四周圍鳥鳴蟲噪,黃子韜一絲不苟,實在他剛纔的話並不算由衷,最大的啟事是部落裡的人都不太接管他,他想給本身找個伴。
終究把小鹿餵飽了,小肚子漲的鼓鼓的,黃子韜坐下來,開端替它悄悄按摩肚皮,加快接收。
“如何少了一堆?”數完後,子歸酋長趕緊問。
雲曉聽得一臉懵逼,完整不曉得黃子韜在說甚麼。
固然部落裡的獵手們每天出去打獵,不過並不是每天都能滿載而歸,人們很少能吃到肉,這一頭小鹿夠好幾小我大吃一頓了。這時候的人壽命極短,和營養攝取不敷有關,特彆貧乏蛋白質。
人群外,黃子韜早就數出來了,的確少了一堆,不消問,天然就是本身了……隻不過他固然第一個發明,卻冇臉提出來,部落裡就數本身最冇用,連女人都不如,他也冇臉撮要求。
就在這時,遠處的村莊中心傳來喝彩聲,雲曉聞聲聲音一喜,“石牙他們獵到大師夥啦!”
“它要死了,帶歸去又是一頓好肉食。”雲曉欣喜說。
“子韜,你是哪個部落的?你身上的衣服可真標緻,你們部落的女人手太巧了。”雲曉邊割邊感慨,她對黃子韜的衣服格外感興趣,每次碰到都要摸摸,愛不釋手。
“唔……”雲曉細心想了想,“你說話就彷彿子歸酋長,彷彿老是很有事理,又聽不懂……好吧,就聽你的。”
巢裡鋪著厚厚的乾草,黃子韜謹慎翼翼把小鹿放在上麵,然後用竹筒給它注水喝,水是他現在獨一能獲得的解毒藥了。
大人小孩們期盼的目光中,石牙帶領著二十幾名獵手,正在向子歸酋長獻禮。他們明天獵到了一頭大麋鹿,充足全村的人飽餐一頓肉食。
“養大?”雲曉傻眼了,他們都還冇進入農耕社會,底子就冇有豢養家畜和寵物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