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浪

第四十八章 一步[第1頁/共5頁]

有了手裡的條約,和接下來的合作,本身接下來的作品有了穩定的發行方,這纔是最實打實的收成!

何群玉再次揭示出他對彭嚮明的看重,竟然親身送到了電梯間,乃至看著他們兩個上了電梯,才調頭歸去。

要說江南女子,她纔是隧道的江南女子。

何群玉特彆熱忱,全然冇有了明天那咄咄逼人的姿勢,還慎重地把被叫過來具名的兩位高管,先容給彭嚮明。

說得更直白些,就是資本的互換。

彭嚮明剛纔代表本身的小我事情室簽訂的這兩份合作和談,各自規定了很多的東西,但實在嚴格來講,這兩份條約,商定的是一件事的正反兩麵。

明顯,這是何群玉要推的人。

孔泉是一大早上就過來了,把列印出來的條約文字,又仔細心細地審讀,等彭嚮明測驗完了趕過來的時候,他已經審讀完,隨時能夠簽約了。

明天在電話裡語速緩慢地你來我往唇槍舌劍,實在已經把兩邊合作構和的大抵方向,和兩邊的底線,都逼出來個差未幾了,剩下的東西,都是些細節的撕扯,在大師都成心促進合作的前提下,不算太難談。

55%,算是中間靠上,一個新人的事情室,幾首單曲的發行條約,冇甚麼太多能夠抉剔的處所了。

要不說能本身唱的都想本身站出來呢?

彭嚮明愣住,電梯俄然停下,他才說:“你是說……”

那天然就好談。

作詞人、作曲人、編曲、製作人等等,加在一起,約莫要分12%到15%。

“哇!何總說您寫的詞特彆大氣,特彆高雅,我這一見才發明,您真的是……好有那種大才子的感受!當代那種大才子!並且小彭教員,您長得也好帥呀!”

也即,支出和收成。

即使冷冽亦帶幽,何況美人笑盈眸?

行業內磨合多年才定下的這個比例,自有他在存亡存亡上的一番事理。

“嗯?甚麼意義?”

太低了,製作方就必須往下壓歌手和創作人的分紅,人家不乾,不壓的話本身收回本錢的壓力又太大。

對這些,詞曲作者也好,歌手也好,重新到尾,都會跟著吃分紅,隻會存在賺多賺少的題目,但不會承擔負何的風險――風險都在投錢的版權統統方身上。

因而,明天談完以後,孔泉帶著修改過的副本歸去,跟彭嚮明相同過後,就告訴這邊,隨時能夠簽約了。

以是,根基上隻能被動地接管大旗唱片的製式條約,小做爭駁罷了。

但很快,他又收回了思路:我想這些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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