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戶待嫁

第六十八章 平平[第1頁/共3頁]

可惜設法是誇姣的,實際是殘暴的。

在數萬人中,找一個臉上或脖子上有抓痕的人,實在難找。

玉拾把臉轉返來,當真道:

陳輝耀是第一個死者,在任期不敷半年;方士均是第二個死者,在任期不敷三個月;林昌更短,不過到任剛滿一個月,便步了前兩任知縣的後塵。

倒是在還剩幾日便足了三個月任期的一個夜裡,方士均步了前任知縣陳輝耀的後塵,悄無聲氣地一樣被割喉放血,再放上一枚有著甚麼意味意義的銅錢。

一是,在珠莎縣數得上號的兩家商戶產生買賣膠葛,成果鬨上公堂,請陳輝耀給說個公道,最後判了個共同運營,聯袂合作,可謂不偏不倚;二是,一家富商正室夫人發明夫君在外養了外室,一怒之下,趁著夜色帶著家奴直接衝到夫君藏嬌的金屋裡去,幾棍下去,便將外室身上的胎給打落了,還幾乎鬨出一屍兩命來,厥後陳輝耀冇治誰的罪,隻讓那正室夫人允了她夫君抬外室過門為妾,又讓她夫君勿再究查,畢竟養外室已是有錯在先,先錯後錯,兩兩相抵,這事便也了了,終究也算判了個大團聚。

另有大團聚的案件,他讓外室進門,就冇想過那外室早挾恨在心,另有那外室夫人,既能帶著家奴幾乎打死人,他就不怕外室抬進門為妾,已是形同羊入虎口,再死一次?

換句話說,就是毫無作為。

這倒是與羅恭、玉拾在陳輝耀、方士均、林昌三人任期期間所看到的績效記錄符合,未有六正,亦無六邪,這也跟三人在任時候並不長,及本人不作為有乾係。

雖有閒,也有誌氣,但事與願違。

陳輝耀在任期間最長,也辦過大大小小的案子,但終歸珠莎縣不過是一個小城,也冇甚麼大案。

連城道:“珠莎縣百姓對三任知縣的體味並不深,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壞,提起知縣來,誰都是一副茫然的模樣,隻曉得是珠莎縣的父母官,不拍掌喝采,也未有抱怨不憤之色。”

那方士均在任的三個月裡,因著前一任知縣無端被殺,珠莎縣的治安彷彿在一夕之間更好了,整整兩月餘,連件小小的案子,他都冇接到,全部衙門平靜得連隻蚊子飛過,都得招來眾無聊衙役的抖擻追殺。

“三任知縣在任期間,皆冇有甚麼特彆的事情,惡事冇有,功德冇有,實屬平平。”

羅恭一說,一下子便劃去了玉拾話中衣物的這一項能夠,並且即便十指沾到凶手衣物撕下來的衣屑,除非凶手的衣物特彆到楚國獨一份,不然也冇到非得洗濯潔淨不成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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