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田記

第十八章、秋收(上)[第2頁/共3頁]

林氏現不知不覺已把蕭楠當作家裡的頂梁柱,聽得蕭楠的分晰以後,冇多久就同意了蕭楠的建議,隻待秋收以後,就送梓修去書院。

這個姑父可不是指的蕭菊雲的丈夫,而是指的蕭大朗的親mm蕭月的丈夫,蕭月的丈夫姓江,名漢普,是臨村江圃村的人,他家裡隻要一個有腿疾的寡母以及一個弟弟,弟弟小時候摔了一跤成了傻子,一家人,一個殘一個傻,就隻盛江漢普這麼一個正凡人,如許的一個家庭,經濟狀況可想而知,蕭楠的繼祖母朱氏當年冇能把蕭月拿去賣錢,就把她許給了江漢普。

幸虧江漢普家裡固然窮得叮噹響,人倒是個很不錯的渾厚後生,脾氣好又勤奮,蕭月嫁給他以後,日子固然苦了點,精力卻比在家裡的時候歡樂,待蕭大朗返來以後,有了蕭大朗的幫忙,他們家承包了村裡的一片魚塘,又添了幾畝地,日子已過得不錯了。

不說林秀才的苦衷,但說蕭楠從林家返來以後,原想去嵩縣探探付家的底來著,她還是有些擔憂付姨娘狗急跳牆,做出甚麼不成預感的事來,必竟真正下付姨娘臉麵的人是她蕭楠,她可不但願因為本身的一時打動給林家帶去甚麼不成挽回的局麵。

二是蕭楠但願讓梓修跟著本身習幾年武,男孩子還是會點工夫較好,不希冀他能學出甚麼,習習武,好歹能把身材熬煉得強健一些,梓修今後若想走科舉之路,每次入考場都要不短的時候,冇有一個好身材是不可的。

可她細心一想以後,還是感覺此事本身暫不插手為好,林秀才遠比她想像的短長,他這些年一向窩在青孚鎮上,申明不顯,並非他冇本領,而是他喜好過這類安靜的餬口,彆的不說,但說堂堂才子王禹偁都能因他的一番勸跑到青孚鎮來當一個小小鎮官學的學正,便足見他的本事,如許的一小我,要措置本身兒子的一個妾室給家裡帶來的費事,想必不成題目。

“阿母,我們把姑父請了過來,以他和姑母的性子,隻怕是不會收我們的人為罷。”請完人,回家的途中,蕭楠忍不住道了一句。

這類重活請人,平常光陰一天一小我需付三十文的人為,農忙季候一小我則需求四十文,另還要包一早一中兩頓飯(宋之前大多數淺顯人家一天隻吃兩頓飯,自宋多了位江尚書以後,有些民風風俗漸漸就改了,現在人一天都要吃三餐飯,特彆是這類重體力勞動活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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