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嫁給傻子[第1頁/共3頁]
新婚姻法規定男方年滿22週歲,女方年滿20週歲方到結婚春秋。
隻見房間裡放著一大一小兩張床,她本身正躺在不敷一米的小床上,而小床中間那張柔嫩的、足有一米五寬的大床是江月桂的。
一個月前,這張大床還屬於原主。
江銀山怕把陳錦棠逼急了,她再尋死,乾笑了幾聲打起圓場來。
誰料年紀悄悄就死於一場車禍,魂穿到剛看完的小說《70年代糙漢最會寵》一書中,成了隻呈現了幾行字的路人甲。
就是臭丫頭死了,也得拿她的屍首去給傻子交差!
江銀山不耐煩地截斷話頭,桌子拍得震天響:“傻子那頭但是張縣長親身保的媒,縣長問起來,你擔待得起?
另有月桂代替錦棠頂班的事情,你也得抓點緊……”
江銀山撂下狠話,江玉梅的心就軟了,畢竟她就這麼一個大哥,她怕大哥寒心。
江玉梅瞪了陳錦棠一眼,又罵了聲:“不法玩意兒,你嘴咋就那麼饞?瞧吧,又惹你孃舅不歡暢了!”
陳錦棠環顧四周,打量了下身處的環境。
陳錦棠一骨碌從床上爬起來,徑直翻開大衣櫃,找了件極新的紅毛衣套上,上麵配了條窄腿黑褲子,腳上踩著雙紅色活動鞋。
躺了三天三夜,肚子餓得咕咕響,不管如何,先填飽肚子再說。
江銀山指著親妹子江玉梅,滿臉氣憤地罵個不斷,“憑甚麼月桂得嫁給傻子,陳錦棠那死丫頭卻能夠去廠子上班掙大錢?
“你就月桂這麼一個親侄女,你忍心她嫁給那又窮又傻的蠢蛋?你的心如何咋這麼黑呢!”
原主本年才17歲,底子不成能領到結婚證。
“為了這事兒,你孃舅找人給你改大了好幾歲,費了老邁的勁才辦下來的結婚證,錢更是冇少花,錦棠,你可得念著你孃舅的好。”
“不就是幾件衣服嘛,錦棠喜好穿就穿戴吧,就當是你姐姐給你的賀禮,你恰好穿戴這身衣服去傻子家……
趕緊屁顛屁顛跟了出去。
可惜自從父親病身後,江玉梅就把大哥一家子從鄉直接到家裡住。
原主母親江玉梅是個超等“扶哥魔”,竟然和親哥通同一氣,假說江銀山的女兒江月桂,是陳野生在內裡的親生女兒,費錢求人把江月桂的戶口轉到了陳家,代替原主去針織廠上班,又逼著原主代替江月桂嫁給村裡的傻子。
“死丫頭,如何冇淹死你呢?你表姐的衣服你也敢穿,還不快脫下來!叫你表姐瞧見了有的鬨呢!”
啊呸,是去秦家,秦家那兒子見了你這個模樣還不喜好死,看,這是結婚證,愣著乾啥,接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