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嬌嬌女[穿書]

10.010.金手指(修改)[第2頁/共2頁]

回想了下前兩天拔草那種疼和難受,薑可可俄然感覺這麼好的體質在這七十年代的確是defuff。嗚嗚,她能夠跟原書女主換一換嗎?好歹人家是一個小空間,不說種田,就是儲物,藏點私密東西都好啊。

薑可可內心有了譜,便曉得該往哪方向走。

七七年的華國文壇氛圍要比六六年的時候寬鬆,不過還冇到重新抖擻生機的境地,隻是模糊有那苗頭,寫文的作家和編輯都在謹慎翼翼地摸索,字裡行間都能夠感遭到這類氛圍。

她要這金手指甚麼用?虧她之前還覺得是原身本身皮膚好身材柔滑的啟事纔沒有繭子,誰曉得是穿書自帶體質作怪,永久彆想長繭子,就用這雙嫩手去磨,去乾活,每天都是一樣的疼。

薑可可愣住了,隨即想到甚麼,又撩起本身的褲腳去看膝蓋,她記得原身小時候膝蓋磕破過留下一塊大拇指長的疤痕,這麼多年一向冇消,另有陳跡在。但是此時,那塊疤痕卻消逝得不見蹤跡,完整不像存在過。

薑可可這麼想著的時候解開了手上的紗布,但是讓她不測的事情產生了,手掌心的傷口不見了,消逝得乾清乾淨,連個疤痕都冇,乃至還要光滑一些,彷彿從冇受過傷一樣。

隆冬的氣候越來越熱,鄉村上工的時候也呼應做了小調劑,避開一天最熱阿誰階段,免得人曬壞了。

放下褲腳又去拿鏡子對著本身的臉照,皮膚白淨透著粉嫩,細心點還能瞥見藐小的絨毛,一張白瑩瑩柔滑嫩的麵龐,皮膚狀況好的堪比嬰兒。

以是,本來她穿書的金手指是美容體質?把人變得更柔滑?

在後代的時候固然她寫都會言情小說多,但是本身的文明根柢是不差的,從小作文就能上滿分作文,登報紙那種,厥後大學唸的是中文係,筆桿子不差,能進作家協會。換了個期間,薑可可對寫文還是信心比較多。

薑可可感覺穿書大神能夠真的不愛她,穿到七十年代下鄉知青,不能點亮彆的金手指技術嗎?

010.

如果讓村支書瞥見傷口的話能不能再批幾天假?

想想就令人絕望,間隔高考另有大半年啊。

又用鐮刀割了一把土豆苗,薑可可看著掌心模糊要磨出血的虎口處想哭,如何感受這金手指感化變強了,前次她拔了那麼多雜草才疼,此次這土豆苗割的可冇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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