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之道

第三十二章:拒絕是新的開始[第2頁/共3頁]

“漢國耀星文明傳媒有限公司藝人經紀條約。”

說實話,如果冇有《偶像之路》這款遊戲的話,他必定會毫不躊躇的在條約上簽下名字,但是現在,他卻很清楚,本身絕對不能夠被一份條約給束縛了,特彆是條約的刻日還是二十年。

“抱愧,黎總,我來晚了!”

“熠然學弟,你是不是對這份條約有甚麼處所不滿,你如果有任何題目都能夠說出來,我們能夠籌議嘛!”

搖了點頭,沈熠然冇有答覆這一題目,而是直奔主題的說道:“黎總,用飯就不消了,我們還是直接談一談選秀的事情吧,昨晚我和朋友籌議了一下,我們籌算構成一個樂隊去插手這一次的比賽。”

“那裡,熠然學弟太客氣了,是我來的太早了。”

他很清楚,就算是比來兩年跟耀星傳媒簽約後異軍崛起的人氣明星韓辰,每年能夠到手的薪酬稅後大抵也就在三千多萬元擺佈。

“樂隊?”

黎萬祥的話很有引誘力,沈熠然方纔看了這份簽約條約,確切,不管是分紅還是推行,條約裡的條例都是新人能夠拿到的頂級資本。

“上一次簽這個條約的人是韓辰,從他簽約到現在,兩年的時候,在我們公司的包裝和推行下,你應當也看到了,他現在已經躋身一線明星的行列了。”

“四人樂隊?這個名字還挺...”

一進門,沈熠然便規矩的打了聲號召,然後在中年男人的表示下坐在了劈麵的位置上。

高鐵站間隔黌舍並不是很遠,十多分鐘後,沈熠然來到了食堂二樓的一個小包廂卻前,推開門,大風雅方地走了出來。

抬起手,指了指腕錶上的時候,黎萬祥客氣的提及話來,他很賞識麵前的這個年青人,明天早晨的三首歌給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而他手機裡的這款遊戲,光心悅會員就得一年一千兩百萬,更彆說這個會員才僅僅隻能供應百分之五十的藝術資本。

“喂,湘湘啊,前段時候我們公司簽的陳晨不是也要上《先聲奪人》嗎?你幫我安排一下,到時候讓他和阿誰沈......”

點了點頭,沈熠然用手機把日期記了下來,然後一臉歉意的跟黎萬祥酬酢了幾句後,告了個彆,走出了包廂。

沈熠然的話讓黎萬祥微微一愣,不過緊接著他便笑了笑,一臉樸拙的說道:“熠然學弟,你看一下這份條約裡的條約,我但是很有誠懇的,你看,我給你的是我們公司目前跟出道新人簽的最高推行以及最高分紅的合約,你曉得上一次我們公司給出這份合約的人是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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