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2

第1章[第2頁/共3頁]

他們笑嘻嘻地問他:“馮嘉樹,你在做甚麼?”

杜在還冇有叫這個名字之前,隻是一個以乞討為生的小乞兒。

這些孩子潛認識裡,或許就完整冇有把他當小我。

“杜珵珵,你竟然把我留給你的點心送給臭乞丐!”

“這個小乞丐搶了我的蘋果,我就要揍他!”馮嘉樹脖子一昂,目露凶光,就往那小女孩衝了過來。

以後的每天早上,她會帶一塊麪包,或者饅頭,或者餅乾給他,放學的時候會持續給他偶然候是半個蘋果,偶然候一個橘子,偶然候是香蕉或肉餅甚麼的。

他已經好幾天和惡狗搶食品,隻能吃到那麼一丁點。

然後,然後這小女孩就進入了那棟殘暴如天國的處所上學去了。

本來阿誰帶頭欺負他的小男孩在被小女孩打了一頓以後,每天一副狗腿似的又氣急廢弛地跟在她前麵喊:

下午放學的時候,她揹著卡通小書包,站在幼兒園門口看著他,踟躇了一會兒,然後咚咚咚地跑疇昔,將手中的半根玉米棒放在了他中間,又咚咚咚地走了。

就在他們嘻嘻哈哈地在欺負一個小乞丐的時候,阿誰在最前麵,名叫馮嘉樹的小男孩俄然被人推了一個踉蹌,同時彷彿小辣椒一樣帶著火氣的聲音緊跟著響了起來:“你們在乾甚麼?不準你們欺負人!”

這些小男孩欺負小乞丐的時候很凶悍,可碰到更凶悍的小女孩的時候,一個個就全慫了,被打的不敢還手,哇哇直哭。

小乞兒像一條練習有素的獵狗普通,追著啃了一半的蘋果就躥了出去,撿起那半個蘋果就迫不及待地放在嘴裡啃,一邊向角落裡縮去,同時目光警戒地看著四周。

之以是挑選這裡,是因為幼兒園相對來講‘安然’且食品較多的處所一點,遵循他流浪和乞討的經向來講,會有一些從那邊麵出來的小孩兒將手裡的食品吃幾口就拋棄,榮幸的話,那將是他一天的食品。

他和《三毛流浪記》內裡的小三毛一樣,做過彆人家兒子、小偷、乞丐等各種凡人想不到的‘職業’。

那穿戴明黃色衣服的女孩身材前傾,雙手叉腰,下巴昂揚,“我說了!不準你們欺負人!”

當時候杜才八~九歲,卻已經經曆過這世上最暗中血腥的事情,對他笑的人是想把他的眸子子挖出來,把他肚子剖開,對他凶暴的人是想把他腿打斷、胳膊折斷沿街乞討,他甚麼人都碰到過,獨一冇有碰到過說‘我庇護你’的人,他浮泛的眼神裡不由微微路出些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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