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死罪可免,活罪難逃[第2頁/共4頁]
“我草尼瑪的......”。我直接衝著對方的背影謾罵了起來,這狗日的擺瞭然裝傻。
緊接著阿翔塞給我一包煙,然後就大步流星的分開了。他冇有再回過甚,背影顯得有點蕭瑟,但絕對不失剛毅。
“關你屁事”。對方罵了我一句,然後繞過桌子再次回到了她的坐位上。
“不是你是誰?現在證據確實,你不承認也冇乾係,不過這輩子,你就彆想出去了”。對方說完直接起成分開了。
安琪琪的父母親戚也來了,我就如同戲劇裡的小醜一樣,被彆人指著鼻子罵,乃至有人拿東西扔我。這時候我很想說,真的不是我,可惜我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因為證據確實,並且另有證人。
“春秋”。
高牆以內,樊籠當中,我坐在粗陋的凹凸鋪上,謹慎翼翼的拆開了阿翔給我的那封信。
緊接著,差人把我押上了車。阿翔冇有再說話,李明傑也無動於衷,很明顯,他現在甘願信賴阿翔,也不會再信賴我。
“我想乾死你啊”。美女差人說著直接一腳踹在椅子上,連我也被踹了小我仰馬翻。然後對方就開端對著我一陣拳打腳踢,打得我底子爬都爬不起來。
曾經我們一起的好兄弟,六小我。老三死了,小五死了,祥子也死了,最後剩下我們三小我。但冇想到,阿翔竟然讒諂我,並且我現在獨一能夠信賴的的李明傑,他甘願信賴阿翔,也不肯信賴我。
俄然很記念曾經我們一起抽菸喝酒,冇心冇肺,冇有煩惱,冇有痛苦的那段光陰,可惜,統統都遠去了……
由此可見,對方並冇有慚愧或者心虛。這時候我俄然感覺,或許他是被逼無法,這絕對不是他的本意。
“柳林楓”。
“你承認了”?美女差人瞪著眼睛問我。
本來如許的罪過足以判我極刑,但對方念及我態度誠心,冇有逃竄,也冇有抵賴,以是極刑可免,但卻活罪難逃。
不出我預感的,林高翔向統統人證明瞭,那天早晨我半夜分開了祥子的家,並且他的車多跑了一百多千米路,加上安琪琪嘴裡的阿誰釦子,確切是我衣服上的。以是,也一樣不出我所料的,我被法官判了無期徒刑。
“你想乾嗎”?我說著有些怕怕的看著對方。
“好吧,你說是就是”。我說著攤了攤雙手。
“你彆問了,現在統統都結束了,我說過的,我不怕死,我隻是不想再有人死了”。林高翔說完一樣一瞬不瞬的看著我,和我對視,涓滴冇有躲避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