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真意想不到(十二)[第1頁/共3頁]
固然金髮財和藍天之間早有不睦,藍天也曉得他在金髮財心目中的首要性已經遠遠落白福、黃雲等人之下,可藍天對當年金髮財的承諾還是持之以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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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還是和順正歡暢,當時還是金髮財和他夫人和順閒說話。
和彆扭然更不肯意女兒嫁鄉巴佬了。
和順板著臉,她用手一指金髮財的鼻子,她厲聲衝金髮財說道:“不可!”
當時金髮財就對夫人說:“夫人,之前我和我好朋友藍天之間有個商定。”
本來金髮財和藍天商定的是,將來金髮財如果有了女兒,金髮財的女兒必然嫁藍天的兒子,將來藍天如果有了女兒,藍天的女兒必然嫁金髮財的兒子。
有的時候藍天就想:固然那天金髮財一口否定了,可那天金髮財是喝酒了。今後那事或許另有迴旋的餘地。
但是,那些欺男霸女的,那些盜竊摸取的還多數跟縣太爺金髮財有“友情”。
實在,金髮財本身的內心也不肯意那事。
和順笑著說:“甚麼商定?”
金髮財做了縣太爺今後,他就想:我已經是縣太爺了,縣太爺的女兒還能嫁藍天那樣的家庭嗎?縣太爺的女兒,那是“公主”,“公主”將來找婆家得找有錢有勢的才行。藍天是個鄉巴佬,我能讓我女兒嫁鄉巴佬嗎?彆說讓我女兒嫁他們家我分歧意,就是他女兒嫁我們家我也分歧意。將來我兒子找媳婦,也應當找更好的纔對。
藍天因為他的脾氣像李逵,他偶然就管些大家間的不平之事。
固然這些年來藍天和和金髮財之間的乾係有些變冷,可他們之間的的乾係還是有必然“溫度”的。他們也常在一塊喝酒。藍天也是遠近百裡有頭有臉的人,藍天也是金髮財的征稅大戶,藍天當然在金髮財的眼裡也有必然職位。
藍天總覺得大丈夫說出去的話就應當兌現。
比方,有欺男霸女的了,有盜竊摸取的了,他就管。
今後,金髮財就冇敢再在他夫人麵前提那事。
金髮財一跟藍天講法律,藍天非常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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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金髮財往四外看了看,四外無人。
從那今後,藍天和金髮財之間的乾係又遠了一步。
那天,在他們酒至半酣的時候,藍天就問金髮財:“大哥,你當年曾經對我說過,將來如果你有女兒,你的女兒必然嫁我兒子,將來如果我有女兒,我女兒必然嫁你兒子。我看你的意義,你如何不想兌現你當年的阿誰信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