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攻略:快穿女配不炮灰

56.第56章 假郡主真花魁34[第1頁/共2頁]

哼,等他歸去以後,獲咎了他的人,全數都要一一清算返來。向來就冇有人膽敢獲咎他的。

“卓氏,你狀告淩茂德偷你之女,你可有證據?”

“就是,固然說必須有證據才氣科罪,但是現在好多奸人做事如何會留下證據?”

“大人,這是當初我伉儷救了瑞王時候給瑞王換下的衣物,另有一些物件。”古力成康呈交證物。

“你甚麼時候將這些都還收著帶了來?”卓妍都不曉得另有這麼一些東西。

“我有證據。”一向沉默不語的古力成康竟然冒出這麼一句話。這可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一件衣物另有一塊玉佩能夠申明甚麼?本王衣服那麼多,玉佩那麼多,誰的都能夠惡棍在本王身上嗎?說不定這是他們本身去哪兒弄的,說不定這是他們在本王府中偷走的也不必然。”瑞王抵賴。

朱其檢察了一番,能夠肯定,這就是瑞王的衣物。物件就是一塊玉佩,上麵還刻有瑞王的名諱,證明是瑞王的無疑。

“有何證據?”嚇死本官了,本官還覺得就要如許無功而返,將瑞王給放了呢。隻要有證據就好。

“冇錯。我有個遠方表親,她的丈夫被人殛斃了,但是就冇有證據,以是隻能作罷現在一個孀婦,餬口可艱钜咯。”

“冇有證據,就不能證明本王偷了你的孩子。本王冇有作案動機,你也冇有證據證明本王有作案,這件事情還用得著審理嗎?本王底子就冇有犯法,現在還不放本王分開?”瑞王以為如許就完了,隻要冇有證據證明,他隨便如何都是被判無罪。

瑞王看著本身的衣物另有玉佩,也冇想到這麼多年了,竟然還在,並且還被當作了證物。阿誰玉佩是他身份的意味,當初帶走孩子就發明玉佩不在了,想歸去,但是你帶走了彆人的孩子,如何歸去?幸虧那玉佩不是誰都熟諳了,並且還是苗疆,應當不會出甚麼題目的,他就放心歸去了。

“我們收到動靜說女兒十倍當年我們救下的男人偷走,並且那男人就是當今瑞王的時候,我就將這些東西都清算在了承擔內裡,帶了來,我想能夠會用到。”當初也不是能夠將衣服甚麼都還留著。隻是發明瞭這個玉佩,玉佩他們不會亂丟,萬一是很首要的物件,失主返來找呢。趁便就將那衣物和玉佩都放在一起了。

“證據?十多年前就偷走了我的女兒,我哪來的甚麼證據?”卓妍說道“朱大人,莫非冇有證據就不代表他冇有做過這些事情嗎?我冇有證據證明他犯法,但是他可有證據證據他是無辜的,並冇有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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