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相遇[第1頁/共3頁]
百步還是那樣,不管我提出甚麼,他都判定隻應一個“好!”
百步不美意義地摸了摸鼻子:“那會買機時,手機店在搞活動,第二台半價,我就想到了你……以是就拿了兩台。”百步謹慎翼翼地看了看我:“我給本身拿了玄色的,想給你銀色的,我想著,有了手機,就不消擔憂聯絡不上你了。”
“傻瓜!”我又怎會不記得呢?
這時,綠燈亮了,兩邊車流開端挪動,在交叉的刹時,我戀戀不捨地目送著百步地點的工程車,直至看不到……固然隻是一個小照麵,可我一向冷靜牽掛著的心還是被安撫了‘百步,能見到你,真好!’
百步欲言又止地看了看我,我用湯勺敲了敲碗,不幸兮兮地對著百步說:“我想吃小丸子。”
“那娜,你看,這是我的手機,飛利浦的,另有一台跟它一模一樣的,銀色的,在我宿舍裡。”百步向我揭示著他手中一部玄色的手機。(當時候的手機很簡樸的,數字鍵,顯現屏小小的,隻能打電話和發資訊。)
“那娜,你配手機了嗎?我配了。傳呼號也還在用。”百步能夠是因為聽到了他想要的答案,神情很愉悅。
我接過手機驚奇地看著他:“你如何買這麼多?”
百步急了:“但是,我已經買了,我幫你交月租和話費好不好?”
“好啦,我曉得你體貼我,但我現在真的很好呀!我想好好事情,其他的,我都不考慮。”我打斷了百步。我驚駭百步說出讓我心動的話,而我更清楚本身的不乾不淨,是冇有資格再接管百步的。與其說我要與伍自謙兩清,也是要與百步斬斷統統能夠。我不配。
百步緊緊地拉住我的手,由頭至腳打量了我一遍:“那娜,你去哪了?我一向都在擔憂著你。”
我愣愣地看了看百步:“但是,我用不起手機呀,好貴的月租,話費也好貴。”
在圖書館路口,雙向都是紅燈,兩邊車流都停了下來。身邊的一名女生扯了扯我的衣袖,我驚奇地看著她,她笑哈哈地指了指車窗外,我順著她的手指,看到對向的一輛工程車,有人正神情衝動地探出身子向著我這個方向招手。
“足足4年了。”我不加思考地答覆他。
我定眼一看,欣喜萬分地發明:是百步!我也衝動地向他冒死招手迴應著。身邊或站或坐著的人跟著起鬨著:“嘩,這都能碰到,真的好有緣呀!”
百步噗地笑了起來,還用手颳了刮我的鼻子。
百步的嘴角微微上揚著,我能感遭到他的愉悅:“那娜,我覺得隻要我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