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專訪和代言[第1頁/共5頁]
……
因為彼時的林禹,已經成為了海內球迷口中的笑柄。
林禹不曉得的是,他的這下答覆,直接幫忙《期間週刊》的編輯肯定了林禹那期封麵的題目——三分之王,來自中原的林禹!
縱觀林禹這七場比賽,第一場的“30秒12分”應當是最炸的,能夠說是最典範的一球成名的戲碼了。
但林禹又感覺,他應當突破中原人傳統美德的桎梏,為甚麼要那麼謙善呢?為甚麼不傲慢一點呢?
是以,當丹·費根傳達《期間週刊》專訪的要求時,林禹冇有任何躊躇,直接就承諾了。
回到邁阿密,林禹就開端了腳不沾地的繁忙。
林禹一度思疑,是不是丹·費根這個經紀人冇著力。
另一方麵,這具身材的前身太太高估本身,以為本身打入NBA,很快就能收成來自耐克或者Adidas的大條約。
固然來得最遲,但分量最重,畢竟是《期間週刊》,能夠說是環球職位最高的雜誌。
林禹攤了攤手:“以是,你是感覺《體育畫報》的封麪人物,比《期間週刊》的封麪人物更首要,還是比大洋此岸的阿誰中原市場更首要?”
歸正他曉得,這段豪情,臨時還處在起步階段,誰曉得將來會如何?
如果匹克真的和一個笑柄續約,那匹克本身也會成為笑柄。
“除了這三場專訪,你還得在一週以內,安排擠半天時候,為肯德基拍一則告白片……”
丹·費根說到球鞋條約了,林禹坐直了身子,也不去想其他的彎彎繞繞了,因為這很首要。
等他打完這個賽季,再去考慮。
海內記者團的專訪,終究被安排在了後天傍晚。
固然丹·費根不再反對,林禹卻還在思疑,他思疑丹·費根和《體育畫報》有甚麼皮炎買賣。
“冇錯,我感覺我已經是三分之王的存在了!”
簡樸來講,就是從林禹的人生經曆提及——
這貨乾過的一些事情,有的能夠用無腦二字來描述,比如,疏忽本身氣力找個經紀人團隊把本身運作進了NBA,成果反倒讓本身成為了海內球迷口中的笑柄。
和林禹料想的不一樣,他本來覺得,告白片普通會有一個美豔的女主,說不定他還能有甚麼豔遇。
這前提的意義,莫非不就是回絕耐克的報價嗎?
林禹回到邁阿密的第三天,熱火開啟了練習形式。
想必到時候,不管是耐克,還是其他球鞋廠商的出價,都會抬升到一個能夠讓林禹對勁的境地。
傑西卡·阿爾芭警告過艾瑪·羅伯茨後,艾瑪·羅伯茨就反應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