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大腿粗不粗

第21章 去人多的地方看看[第2頁/共5頁]

“嗯。”陳晨嗯了一聲,翻開客堂的燈,找到寬廣的處所,一揮手,擺放整齊的槍支呈現在絨毛地毯上,開了客堂的落地窗戶,穿過草坪,放出一輛鉛灰色的悍馬H2。

“好吧。”陳晨笑了,曉得陳冕鐘愛戈壁之鷹,他的殺傷力讓統統男人冷傲,以是不再對峙,陳冕有驚人的臂力,完整能夠征服戈壁之鷹。

戈壁之鷹,除了殺傷力驚人,其他都不值一提,後坐力太大,射速也就很慢,彈容量太小,並且非常沉,不便利照顧。

陳晨對一排排毫無絕頂的長途車有些眼暈,這些車每輛都長達幾十米,上麵印著公司的商標,除了車牌,幾近冇法辨認。“哥,如何辦,要都收進空間?”

陳晨一手拿起熱水,小口小口的吹氣喝著。看陳冕撿起他剛放下的戈壁之鷹,趕緊用左手拿著的FN57擋在槍上,看著陳冕道:“這個不好。”

聽到聲音的陳冕一轉頭,心頓時涼了半截,幾近不經大腦的就端起手槍,和陳晨的槍彈幾近一齊射進喪屍的大腦,戈壁之鷹的龐大殺傷力打爆了喪屍的半個頭。

剛開了第二個車的陳冕麵前一亮,“私運煙?收進空間。這是好東西。”

回到客堂,陳冕還冇有下來,陳晨坐在地毯上伸手拿起一隻手槍把玩,很沉,是戈壁之鷹。陳晨的學習才氣非常強,一個月的時候,充足他把握這些槍支的機能。他的射擊準頭並不差,陳冕常常會帶他去射擊場玩玩,偶爾他們父親也會帶他們到軍隊裡去嚐嚐手。以是,他對這些東西並不陌生,隻是興趣不大。

“好。”陳晨跳下車,手貼在車身上,十多米長的貨車轉眼消逝不見。陳晨跑到陳冕身邊問:“哥,你要煙做甚麼,你抽菸?”

“冇體例了。”陳冕解開安然帶,現在有兩種挑選,一種是到右邊的公事樓查詢他的客戶號,從而按照車牌找到他要的貨,但公事樓龐大,誰也不曉得要上哪去找,更何況樓裡必定有人,而那些昏睡的人,說不定下一秒就會變成喪屍。

作者有話要說:‘悲傷的人’:親盼望已久的季世終究來了。

陳晨因為真氣有限,隻拿了對他們有效的東西,實在靈器充沛的話他但願全數帶走,他對那些玩具有些很感興趣……

路邊的燈仍然暗淡,櫥窗裡精彩的服飾光彩光鮮,這座都會不再死寂,但卻比死寂更加可駭……

“晨晨,我們要加快速率了,這車裡的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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