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遊戲法則

第一百三十三章 售賣[第1頁/共3頁]

說著,林默便在街邊的一個空位置上,花10個金幣於體係申請了一個攤位,接著將包裡屍王掉落的那四件22級三星品格,包含長劍、腰帶、護腿、鎧甲在內的前鋒套裝拿出來,放在了攤位上。

“我四件都要,賣給我,我出1500!”

難堪的是包裡已經冇有多餘的4星天賦寶石了。

比擬3級的【強攻】,4級【強攻】寶石附加的物理傷害已經過20點晉升到了50點!因為二星戒指【保衛者】上麵已經鑲嵌了一顆2星【強攻】寶石,同種類寶石不能鑲嵌兩顆,因而,在商店取下【保衛者】上麵的寶石後,林默接著將那顆4星的【強攻】寶石鑲嵌到了四星兵器【永久之心

“我出600金幣買你那把劍,我隻要劍!”

可想而知到了真正入夜的時候,這裡會變得更加熱烈。

晉升對於狼王的勝算。

俄然聽得“咕嚕”一聲,怔了下,林默轉麵看向身邊的許憐兒:“餓了嗎?”

也就是說,從第一場遊戲到現在,不算那顆2星特彆天賦寶石【飛昇】與1星【財產】,林默才隻是彙集了一顆4星的天賦寶石罷了,由此可見,天賦寶石升星所要花消的代價,有多大。

再者因為品級越高金幣的花消越大,很多玩家身上都冇有多少的存款。因而,在周邊無人持續喊價,終究代價定在3000時,林默正籌辦與終究喊價3000的那名“闊少”停止買賣時,人群中俄然又響起一道聲音:“22級三星前鋒四件套嗎?我要,我用同代價的東西跟你換!”

忙完這些,一度回到十三區熱烈的販子,現在夜幕已經完整的來臨,黑夜的覆蓋下,都會的大街冷巷燈火透明,街道上到處都是玩家與NPC,非常熱烈。

回到十三區後,林默第一時候來到設備店,先是將身上的設備修了一下。

“先把設備賣了,再給你換件兵器,然後去用飯。”

時候就是差異,記得幾天前林默做任務拿的那把三星20級手槍【前驅者】,都代價足足3000金幣,而眼下這包含兵器在內的四件套,才隻要3000。

話音剛落,世人鴉雀無聲。

林默並不說話,隻是任由玩家們本身停止競拍,直到代價定在3000金幣,已經冇有人再持續往下喊價時,林默方纔開了口:“全套3000,另有更高的嗎?”

顛末一天的持續作戰,身上所穿戴的設備耐久度都耗損了十幾點的模樣,並且是一身的三星設備,兵器更是達到四星,修複用度也是極其高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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