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主

深夜無眠,跟大家聊幾句關於寫作的東西[第1頁/共2頁]

那畢竟隻是一道好吃的菜,算不上精美的美食。

實在普通來講,網文作者寫書不過兩種環境,一是讀者喜好看甚麼,作者寫甚麼,二是作者寫甚麼,讀者看甚麼。前者寫得好,就比如著名的快餐,登不上風雅之堂,但便利實惠,辦事大眾,後者如果寫得好,就是私房菜,隻要能咀嚼,那確切是從快餐裡冇法咀嚼的絕甘旨道。

可羽士我也不是想寫甚麼就寫甚麼,我不說寫得有甚麼好,起碼量多普通的毒點、虐點我都決計避開了,但這本書也確切不是純粹的爽文,冇有看一眼就殺人百口,更冇有戰天戰地,當然以我的筆力,能夠如此寫了更撲。但我確切不是隨心所欲在寫書。何況我一開端動筆,便存了一個心機,我不求有多少人能看我書,隻求表達一些本身內心的設法,引來一些誌同道合的讀者,這個動機,至今為止都還在。

但我還是想如此對峙著,我起碼年紀還不大,也冇結婚,更首要的是,我也但願本身寫出的東西,不會很快被人忘記。因為我也愛看書,我也曉得有太多的書,曾經紅極一時,但或許完本不過幾月,也少有人記得了。這不能怪讀者,隻是因為太多如許的書,實是冇有值得銘記的處所。

甚麼是真正完整的小說,對我而言,既不是為讀者而寫,也不是為本身而寫,而是將一卷天下展開,將一則盤曲的故事報告出來。寫書時,書便是天下,作者就是天道。天道無親忘我,方有大家間動人的悲歡聚散上演。

最後上班時,也是在一個小公司,第一次出差就是孤身一人到很偏僻的鄉間,書上所說窮鄉僻壤,用來描述阿誰處所實在是一點都冇題目的,我當時也冇覺很多害怕,隻是想到將事情做完就歸去。

不過說實話,我寫書跟這兩種環境都不完整合適。講的實在點,那就是擺佈不討喜。這是我寫書最大的弊端,但也是我改不了的處所。至今為止,我也不感覺我能改,除非我真的混到連一口飯都吃不起的境地。這不是我說狷介,或許旁人會感覺是,隻是我本來就是個很隨遇而安的人。

既能頓頓享用美食,也能鹹菜饅頭下飯。我才畢業時,身無分文,住過兩百一個月的城中村,阿誰房間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除了一盞燈、一張床以及個電線板,便彆無餘物,當時候還是很奇特,竟也冇感覺有多粗陋,安之若素的睡了下去。

既然有了羽士和道主,本來我該寫的都寫了,實際上寫完道主後,我的靈感反而更多了。因為前麵兩本,不管我再如何決計避開網文常見的毒點,還是離不開本能寫作的本性,以是我開書便說了,前兩本書在小說上是不勝利的。固然成績都還行,那隻是愛看這類文的朋友的汲引,論文筆和情節,都算不得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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