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柱

第九十六章 大烏龍[第2頁/共3頁]

李縉回到周興宇來南都城‘做工’,租住的那處民居的時候,周興宇已然放工返來了,玉寧也返來了,但朱迎平和吳育金卻還冇有返來。

李縉揣摩了半天,最後還是決定去嚴府,把事情弄清楚,再說他就是想不去也不可,因為那兩個官軍非常難纏,等閒打發不走他們,是以他隻好臨時將花蘿交由玉寧照看,跟從那兩個官軍出了堆棧,去了皇宮南麵東邊新月湖畔的一個初級室第區。

第二天上午。

以後在李縉他們幾小我吃晚餐的時候,朱迎平和吳育金返來了,他們二人在耿學銳和賴鑫那邊,見到了歸去報信的黃衛文,已然曉得了李縉和玉寧打劊子手悶棍的事兒,他們就此事與李縉和玉寧說了一下盟規,殺豬盟的盟規中有一條規定,那就是不準擅自行事,也就是想做甚麼事,要先向下級叨教,他們側重說了一下這條規定,要李縉和玉寧今後千萬不要再擅自行事了,因為這會對殺豬盟已作出的一些打算、安排和擺設產生不良的影響。

是以,民也能夠不安於籍了,不但能夠外出務工,還能夠搬去其他處所居住,形象點說,就比如你是外埠人,感覺北上廣好,那你便能夠買房遷徙戶籍去北上廣居住,亦或是,你是個背叛不羈的浪蕩遊子,行至某處,感覺那山那水,讓你濕意大發,你啥都不管,就要在阿誰蓋個茅草屋飲風哮月,這也是能夠的,總之一句話,就是能夠自在挑選居住地了。

要不要去呢?跟嚴嵩牽涉上乾係,對本身是無益,還是有害呢?彷彿是利大於害吧,今後除了嘉靖以外,如果嚴嵩也能罩著本身,那本身豈不是能橫行無忌了,隻是這個度要把握好,不宜與嚴嵩牽涉過深,不然等他垮台的時候,本身可就要跟著不利了。

在李縉進屋之時,玉寧正在和周興宇敘說明天在法場產生的一些事,李縉也跟著聽了聽,得知被抓的那九小我,最後還是一個個的都被剮分為了一盆碎肉,不過都不是臨了在受開端一刀的時候斃命的,而是在行刑途中就已前後斃命了,冇有一向痛苦到最後,他的表情頓時好了很多。

說完了這些,朱迎平和吳育金又跟李縉、玉寧和周興宇三人相互之間說了些有的冇的,一向聊到半夜,他們方纔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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