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全集)

第373章 結束了?[第2頁/共6頁]

從俗世的角度,徐宏祖是個怪人,此人不考功名,不求仕進,不立室立業,按很多人的說法,是毀了。

我信賴,很多人會問,你講了甚麼?

啟事很簡樸,比如交通費,他不坐火車、也不坐汽車(想坐也冇),少數騎馬,多靠步行(騎馬登山嚐嚐)。

徐宏祖停了下來,辦理靜聞的後事。

“我隻是個布衣,冇有受命,隻是穿戴布衣,拿著柺杖,穿戴草鞋,仰仗本身,遊曆天下,故雖死,無憾。”

挨宰費是冇有的,但挨宰是能夠的,且比較敞亮,從冇有公開加價坑錢,都是拿刀,明著來搶。要曉得,冇門票的處所,當然冇有奸商,卻很能夠有強盜。

不消達到雲貴,因為到湖廣,就出事了。

徐宏祖出世的時候,是萬曆十五年。

我們到了。

從某個角度講,這是上天對他的恩賜,因為這將是他的最後一次旅遊,能走多遠,就走多遠吧。

雞足山在雲南。

據本人考據,徐宏祖最大的花消,是導遊用度。作為一個觀光家,徐宏祖很清楚,甚麼都能省,這筆錢是不能省的,不然走到半山腰,給你挖個坑,讓你鑽個洞,那就歇息了。

我以為,說這些話的人,是吃飽了,撐的。人隻活一輩子,如何餬口,都是本身的事,本身這輩子渾渾噩噩地冇活好,厚著臉皮還來指責彆人,有多遠,就去滾多遠。

“男兒誌在四方,當往六合間一展胸懷!”

真的結束了嗎?

我很迷惑,很不解,因而我想起另一個故事。

不是的。

這是一本檯曆,一本放在我麵前,不知過了多久,卻從未翻過,早已過期的檯曆。

這個和尚的法號,叫做靜聞,家住南京。他非常虔誠,非常崇拜雞足山迦葉寺的菩薩,還曾刺破手指,血寫過一本《法華經》。

徐宏祖的名譽,在當時已經很大了,以是他專門找上門來,要跟他一起走。

充足多了。

因為路上遭受強盜,此時,徐宏祖的盤費已經不敷了,如果持續往前走,結果難以預感。

徐宏祖跟靜聞,是素不瞭解的,說到底,也就是個伴,各有各的設法,靜聞冇籌算寫紀行,徐宏祖也冇籌算去禮佛,實在冇有甚麼友情。並且我還查過,他此前去過雞足山,此次觀光對他而言,並冇有太大的意義。

我帶著他的骨灰去。承諾他的事情,我要幫他做到。

徐宏祖觀光的獨一阻力,是他的父母。他的父親歸天較早,隻剩他的母親無人顧問。賢人曾經教誨我們:“父母在,不遠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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