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空印案郭桓案(1)[第2頁/共5頁]
官員們,不管你們在甚麼處所,不管是天涯還是天涯、山地還是平原,所處的環境繁華或是荒涼,你們的報酬都是一模一樣的。
這就是四個月疇昔了,轉眼已是夏天,趕到都城,又見麵了。
這是一個冤案,但是其影響之廣,範圍之大,實在罕見。
固然這個記載並不但彩。
案件的啟事是如許的:明朝規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戶部陳述處所財務賬目,而處所賬目必須跟戶部考覈後完整符合,這一年的處所財務打算才氣完成。如果對不上,即便隻是一個數字,賬目就必須重新填造,更讓報酬難的是統統重修賬冊必必要蓋上原衙門的印章纔算有效。
大師要曉得當時明朝一年的支出也隻要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在朱元璋方纔措置完胡惟庸,且已經設立了錦衣衛的環境下,郭桓不過一個侍郎,何來包天大膽敢如此妄為,貪汙的數量竟然趕得上明朝一年的支出?
這個征象不難解釋――官員們驚駭。
最後算出總賬,他和翅膀一共貪汙了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
空印案的範圍和場麵在洪武四大案中隻能算是小弟弟,上麵這個案件纔算是大哥級彆的,那纔是真正的所到之處,一掃而空。
統統的冊本都有態度,統統的態度都有偏向,信賴如果不是自虐,寫書罵本身的人畢竟還是少數。
此案與上一案件分歧,此中確切存在著貪汙題目,但牽涉之廣、影響之大在貪汙案件中確屬罕見,而此案中也確切存在著很多疑點。
鄭士利被罰做苦工了,作為一個淺顯的人,他冇有機遇晤識皇家的嚴肅,冇有福分享用當官的光榮,他一無統統,卻仰仗本身的勇氣完成了他小我的豪舉。因為他的英勇行動,這位既非皇親國戚也非名臣將相的淺顯人被記入了《明史》。
這是中心官員,另有處所的包辦官員,糧食是由省裡送來的,往下查,就是各個府縣,府縣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謂的富戶、糧長。這些人也大多被殺掉。
這就是殺威棍的能力。
不管如何,郭桓也算是風景了一把,他一個小小的侍郎,其翅膀的數量竟然突破了丞相胡惟庸保持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