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1

第30章 掃除一切腐敗者![第1頁/共5頁]

當時的番禺縣(今廣州番禺區)縣令叫道同,是一個很廉潔的官員,因為法律峻厲,與本地的土豪劣紳產生了衝突。這些土豪吃了虧又拿道同冇體例,便拉攏朱亮祖,但願他為本身出頭。腦筋簡樸的朱亮祖收了好處,竟然就承諾了。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經對他的大臣們說過如許一番動豪情的話:“疇前我當老百姓時,見到贓官貪吏對官方痛苦涓滴不睬,內心恨透他們,此後要立法嚴禁,碰到有贓官勇於風險百姓的,決不寬恕!”

但是在這些令人生畏的滅亡藝術前,官員們仍然前“腐”後繼,活像一群敢死隊,成群結隊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朱元璋對這件事情的措置讓很多官員膽戰心驚。而朱亮祖也在偶然中締造了一個記載:他是第一個被當廷打死的大臣。

朱元璋是下了大力量肅貪的,但結果並不是太好,這是很值得闡發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建國期間,官吏是比較廉潔的,而洪武年間呈現如此大範圍的官員因貪汙被殺,是很不普通的。

兩邊衝突一步步進級,終究達到頂點。道同抓住了惡霸羅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動用軍隊包抄縣衙,強即將人犯給搶了出來。並且還向天子上奏,彈劾道同一大堆罪行。

甚麼叫戴極刑、徒流罪辦事呢?這但是明朝的一個獨特景觀。很多犯法的人鞠問,上到衙門才發明當官的也戴著枷鎖,和本身一模一樣,前麵另有人監督。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脫脫就是個犯人。

但朱元璋並不是個按端方出牌的人,在對於贓官貪吏和反對他的大臣上,他用的毫不是這幾招。

較早享遭到這一初級報酬的是朱元璋的熟行下朱亮祖,這位朱亮祖是赫赫馳名的建國大將,立有大功,被封為永嘉侯(侯爵),鎮守廣州,可謂位高權重。但此人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驕狂。

他被殺時,無數百姓前來送行。

可就是如許也冇能止住,官員反倒是越來越少,因而在當時的史猜中呈現瞭如許一個風趣的記錄:該年同批發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為進士監生,一年後,殺六人。

彷彿這個數字並未幾,彆急,前麵另有:戴極刑、徒流罪辦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這類環境的呈現就是因為官員被殺的太多,冇有人乾活了,朱元璋固然勤奮,但也不能代替統統的官員。因而他締造瞭如許一個戴極刑、徒流罪辦事的軌製,詳細操縱體例是,官員犯法,判了極刑,先拉下去打幾十板子,就在官員給傷口塗藥、估計本身小命不保的時候,牢裡俄然來了小我,不管死活地把受罰官員拉出去,塞到馬車上,送到各個衙門去措置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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