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2章 去尼瑪的規矩[第3頁/共5頁]
“行!”
這能當來由麼?!
“實在這份合約是我們公司的明星合約,按說,你的粉絲數還達不到標準,但公司辦理層以為你潛力不錯,才破格給你這份合約的。”
“童部,如許是不是有些不好,您曉得的,鄭總監……”
“童部,要不,我再給他打個電話吧!或許,或許他這會兒真忙著呐!明天不是說他籌辦插手阿誰音樂節嗎?”韓振也不想如許為李悅解釋,隻是童虞的決定,他實在是不敢履行,無法之下才這麼解釋。
“你他孃的好歹說說啟事啊!”
童虞回過神兒來,一把摔掉鼠標,怒聲吼怒。
就在他要狂暴時,劈麵終究吭聲了,李悅想了想,畢竟和漁場也合作這麼久了,本身固然不對勁他們先將本身當猴子耍,但也不肯意就此撕破臉。
他這麼一說,李悅反倒不美意義了,想了想,他和緩語氣,說道:“要不如許,你就說我表情不好,不想簽!”
韓振不敢說本身的電話被掛了,隻能背對童虞接著撥號。
好歹也是貿易朱門出身,他對具名費裡的貓膩一清二楚。
“封殺他!停了他的直播間,我倒要看看,他還如何張狂!”
一把推開韓振,童虞自個兒坐到電腦前。
這傢夥還鍥而不捨了!
你還能再對付一點兒嗎?
這漁場TV要我簽賣身契嗎!
“不是這個意義!我曉得你對合約不對勁,但隻要你說出來,咱能夠籌議著改嘛!”
一聽到版權的事情也否了,童虞肝火上湧,直接飆:“李悅,我奉告你,不簽經紀合約,不讓渡版權,公司隨時能夠廢除新人合約,封殺你!”
“啪!”
“行!”這也冇衝破合約底限。
李悅翻看著韓振過來的電子合約,越看,這小臉兒越青。
手機鈴聲再次響起,韓振的號,李悅徑直掛斷,不肯理睬這個傻缺。
“呃,表情不好不算嗎?你要曉得,我表情不好就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然後就冇體例主播,也冇體例創作,最背工就拿不起筆了!”李悅又開端扯談起來。
“但是,我統統作品的版權都屬於我本身,不會讓渡給你們。”
“行!”這點更是讓韓振大喜,公司要留住李悅,最最首要的保障,就是違約金這一條。他一向覺得李悅不滿具名費太少、違約金太高,成果人家不但不要具名費,更是同意了童部設置的1億軟妹幣違約金。
這跟我們的腳本不對啊!
有木有搞錯!?
“喂,不是跟你說了嘛!我不簽,不簽,就是不簽!”李悅忍無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