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李源方之死[第2頁/共4頁]
早上潔淨工人翻開電梯出來的時候直接就被嚇哭了,跌跌撞撞地跑去報了警,現在警方已經來了,正在展開調查。
見我冇有說話,女警官持續說道:“這就是死者的手機,上麵有你的指紋,不是你殺的人,死者的手機如何會在你的手裡?彆的,你也不要抵賴甚麼,病院樓道內裡但是有監控的,顯現李源方進入了電梯,以後你也出來了,但最後隻要你出來了,李源方倒是被釘在了電梯天花板上,這莫非還不敷以證明是你殺了他的嗎?莫非他本身把本身釘上去的?”
女護士看了看我,然後點了點頭,說她信我,你並不像是一個殺人犯,如果差人問起,她會幫我的。
我再次沉默了,從時候邏輯上來講,女警官說的並冇有甚麼不對,我也看過了那條短息,的確不是報酬捏造的,即便內容和發送的號碼能夠捏造,但時候呢?短息發送的時候和手機的收集時候是同步的,這個作不得假。
我又翻開了一份檔案,彷彿是一份施工日記,上麵清清楚楚地記錄著是甚麼時候拆掉病院大樓的!
這口氣・・・・・・
“木洋先生,你現在涉嫌一樁行刺案,現在我們將要把你帶回警局停止調查,還但願你共同。”女差人眯了眯眼,然後非常冷酷地說道。
以是她最後的這個題目我壓根就冇法解釋。
我說我並不曉得李源方的死,你信嗎?
還是和之前手機的簡訊是一個道理,這類收集文章的頒發日期是幾近不成能竄改的!
“嗬嗬,看來你是不籌算承認了,你先看看這個東西,是在你的床頭找到的。”女差人將一個塑料袋子扔在了我麵前。
這是一份收集訊息,文章的名字就是‘奇葩,彆人都是增層數,l病院倒是乾了一件相反的事情’,而報導的日期,就是在一個月前。
“如何樣?傻眼了吧?”女警官看著我調侃地說道,“我們再來講說這手機,我們在內裡發明瞭一條還冇有收回去的簡訊,上麵就寫著‘木洋殺我’四個字,簡訊是十一點二十五分二十九秒的時候收回去的,我們查了查發送的號碼,是死者的一個朋友。對此,你有甚麼要說的?
在監控這一塊上,女警官倒是真的冇有需求騙我,是以一檢察就曉得是真是假了。從當時的環境來看,李源方在五樓停了一下,我追上去的時候是在六樓,並且六樓當時隻要我出來了・・・・・・從這個層麵來講,我的確獨一一個殺死李源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