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傳萬裡

第三十三章 文思泉湧[第3頁/共4頁]

李知州下去用過飯以後,為了表示本身正視文教,歇息了一會兒便又轉返來坐鎮。此時瞥見趙彥憂?的模樣,李知州心道:看來此子本次縣試有望了,何如改過題目後健忘奉告與他,此子過不了縣試事小,本官想希冀他與那棒棰普通的韓知府攀上友情,怕也是難辦了。不過這縣試無需糊名,本官要不要在最後謄名時,把他的名字放在榜上呢?唉,想與上官攀上友情也這般難,真是傷腦筋,且看他最後能交上一份甚麼文章吧。

潤色以後,趙彥將此篇五經義文章與兩首試帖詩接踵謄寫到了正捲紙上,以後重新到尾的核閱了一遍,確認該寫的都寫了,並無塗抹訛奪之處,這才坐在原地伸了伸胳膊踢了踢腿,隨後起家拿著正卷與草稿紙向李知州走去。

按趙彥的瞭解,題目前半段話的意義是說,像祭奠這類事要從速去,主動的插手,這是冇有錯誤的,不過對於減損的量要考慮一番。後半段話的意義講的是體味竄改事理的人,豈不就能曉得神的所做所為嗎?以是易經是講卦象的,而卦象是意味萬物的。

“好嘞。”那小二應了一聲,隨後給趙彥父子倒了一杯茶,纔回身到廚房去叫菜了。

隨後幾個月,在李夫子的指導下,趙彥對於《易經》的瞭解慢慢加深,對比著內裡那些神神叨叨的筆墨,倒也能寫出幾篇文章來。

趙信見狀,提起茶壺給他又續了一杯茶,這才‘自我攻訐’道:“小郎,都怪爹冇有探聽清楚,早曉得應當給你帶上些吃食的……”

嗯……四書文以‘聖經論大人之學,在於儘其道罷了矣’來破題,很不錯,看來此子這近一年來倒也非常用心。

這草稿紙也是不能隨便丟掉的,並且草稿紙上謄寫也要用正體字,在閱卷官閱卷的時候會做為遵循。

《易》有賢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小郎,餓不餓?明天你受累了,我們先去用飯,你之前也未在州城裡逛過,等吃完了我帶你逛逛。”趙信一把搶過趙彥背上的小揹簍,隨後牽著他的手便往市坊中走去。

明朝縣試測驗規定,每場限當日交卷,不給蠟燭,不給照明,以是到了傍晚,如果還死賴著不交卷,便隻能被衙役們給‘請’出來了。

趙彥將試卷放在桌上,恭身見禮辭職,李知州目送其拜彆後,這才順手將趙彥的卷子拿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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