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逆襲

第七十五章 點天燈如何?[第1頁/共2頁]

方彤提及話來很安靜,但是這安靜的語句內裡流暴露來的殺氣,讓胡萬內心一陣驚駭,他俄然明白到,麵前這個少年能成為一個軍閥絕對是有過人之處,絕對不成藐視之。

“我帶著衛隊過來的,你感受他敢蒙我?他如勇敢蒙我,我當場把他剁碎了喂狗!

老爺的名譽也就毀了,萬一本身麵前的這個軍閥頭子對本身老爺的印象變差,那麼老爺不得把了本身的皮啊。

“奧,那麼說就是你在誣告縣長的兒子了?

方同看到胡萬在對賣涼粉的使眼色,就說:“胡萬,你給那小子使甚麼眼神兒啊,當我看不見呢?”

縣長的兒子啊,到底是吃了一碗涼粉,還是兩碗涼粉啊!

胡萬一聽,得,還是被髮明瞭,從速低頭回道,“將軍,您談笑了,我哪敢給他使眼色,我隻是奉告他,讓他實話實說,彆想著說瞎話呢!”

從速跟我說!”

現在方同說的是第一種。

以是,本身還是在這賣涼粉的還冇招認之前,本身先把罪名給頂下來,本身在方纔已經讓仆人回府報信了,老爺一會就到,老爺必然會保本身的。

不經嚇,方同這麼一說,他準招。

你要敢知瞞不報,給你一槍我想都還是便宜你了,我直接讓人把你綁在內裡的路杆子上,點天燈你信不信?從速給我說!”

胡萬跪下以後,大聲的說道:“小的該死啊!

將軍饒命啊!將軍饒命啊!”

賣涼粉的剛要張嘴招認,這時候胡萬俄然跪下了。

方同說道:“彆擔憂,說實話就行,出事我擔著,有我庇護你誰敢動你呀!並且你也不想想,你現在不把你背後的主使者供出來,他是冇事,但你本身有事。

賣涼粉的一聽到方同要把他點天燈,當場就嚇懵了,甚麼黃老爺、胡管家,十足一邊去。

想清楚再答覆,不然謹慎你的腦袋搬場。”

賣涼粉兒的把頭抬起來,想說又不敢說的模樣。

在當代,點天燈於科罰方麵另有彆的一個意義,該體例為川湘一帶匪賊初創,在犯人的腦上鑽個小洞,倒入燈油並撲滅,可讓犯人在極痛苦中被燒死。

你覺得我傻呀,就你這個揍行,你有那膽量?

將軍,都是小人的錯,請將軍開恩啊!”

賣涼粉的一聽,如何著,點天燈?那但是要人親命啊!

在當代點天燈也叫倒點人油蠟,是一種極殘暴的科罰,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進油缸裡浸泡,入夜後,將他頭下腳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從腳上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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