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伏案冊

第四十章 情況突轉謊言現[第2頁/共3頁]

她還在想著,卻有丫頭來稟,說門口有個門生模樣的人找她,姓程。

小百合看到錢賢殺了人,即便驚駭,也斷不成能將丈夫的罪行寫在紙上,放進河燈裡。她既然從小在錢府長大,便是連孃家都冇有,錢賢如果伏結案,她今後的日子如何過?更何況,她還懷著孩子。

難不成錢賢把屍身扔在那邊?氣候這麼大,屍身很快就會臭,莫非這麼多仆人,一個都冇發明嗎?

“不對啊,”龍北再次道:“他們都是在書房死的,那間小黑屋裡的血跡如何解釋?”

但是,血跡冇有了。那把刀擦得鋥亮,就擺在書桌上。

他不曉得他是如何翻開鎖,拿出那把藏地彎刀的。他隻曉得,他殺死友弟,心中竟然如同當年殺死傅元君的兔子那樣暢快。屬於他的東西,隻能是他的,誰也碰不得。

他看一眼被程奕生撿起來的擦子,又道錢賢可真夠變態的,彆人家用這擦子來切土豆絲胡蘿蔔絲,切涼粉,他倒好,竟然用來擦人皮。

男人長得五大三粗,一臉橫肉,看模樣是個屠夫。女人也不弱,看麵相很有潑婦之風。程奕生離兩人約有三十米遠,恰好兩人說話嗓門極大,全叫程奕生聽進耳朵裡去。

他漫無目標的走著,遇見江邊一對正在吵架的伉儷。

但是小百合......真如傅元君所說,不是錢賢殺的嗎?如果不是他殺的,他為甚麼要承認?

認罪到這類程度,按理說已經冇有需求再問下去。可程奕生總感覺甚麼處所不太對勁,錢賢認罪,是不是太快了一點?

是啊,阿誰女人說得對。雖說現在不像封建期間那樣腐朽,可出嫁從夫的思惟卻冇變過。

程奕生將變形的擦子放在龍北的桌上,接著說:“我一向在想,能施以梳刑的東西是甚麼。鐵梳?刀,還是鐵釘?答案都不是。”

程奕生順著嘉陵江邊又走了一遍。傅元君在電話裡曾奉告過他,暴雨那日在江邊聽到了兩次落水的聲音,她篤定那天早晨衣素蘭也聞聲了,隻是明天還冇來得及問,錢賢已經全招了。

還是在那間書房,還是那把彎刀,還是從背後刺入。

她倒真是運氣好,運氣好到驗完屍,本身在江邊撿到了小百合放的河燈。以是其實在見到屍身的那一晚,他們已經曉得是誰殺了錢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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