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伏案冊

第二十七章 錢家三代窩裡亂[第3頁/共3頁]

梳洗之刑不但有折磨的意義,更是對錢友的欺侮。錢友究竟做了甚麼,叫人如此痛恨。

小百合的娘曾是京師煙柳巷的一名藝妓,彈得一手好琵琶。小小的歌女,倒是有些目睹,當年勢勢動亂,清官一再讓步,她便傾儘家財為本身贖身,展轉南下,終究來到了重慶。

“錢公子傳聞過梳洗嗎?”程奕生道。

若就如許叫他瞥見錢友胸腔上劃開的陳跡,以錢家人的德行,半日以內警局隨便欺侮劃破屍身的動靜便會傳遍全部江北。

如果隻要錢友一人罹難,被施以梳洗之刑,申明是錢友與人樹敵。可連深藏錢家二十餘年的小百合也遭此對待,嫂子和弟弟一起被人以極其殘暴的體例殛斃,如何想都感覺奇特。

比如錢氏錢莊本不叫百合錢莊。

發明屍身那日正巧剛下了暴雨,龍北曾經在四周找過,統統的陳跡都叫大雨沖刷得乾清乾淨,加上屍身在江中間被髮明,在將屍身拖拽登陸的過程中將屍身上有效的資訊都蹭掉了,想從屍身本身獲得資訊,已經幾近不成能了。

“你是說......阿誰梳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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