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溫文雅爾[第1頁/共2頁]
當然,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她真的不信賴這個天下上另有和她一樣愛好蘭花的人。
白夕見此,伸脫手,拿過了一旁的羊毫,占了些墨後,開端諳練的在蘭花畫上寫字。
而她對男人能想到的隻要四個字——溫高雅爾!
“算你有自知之明!”白夕莞爾一笑。
“當然是無事不登三寶殿!”
一個非常斑斕的處所!
風澈夜將她送回公司前的十字路口後,她便搭乘出租車過來了這裡。
白夕寫了一首清朝愛新覺羅玄燁寫的《詠幽蘭》!
究竟上也確切如此,因為蘭花坊內裡蒔植了成片的蘭花,故而才叫蘭花坊!
這也是她想填寫首詩上去的初誌。
非常的喜好。
冇錯!
齊亦烆想到了這個題目,迷惑看向白夕,沉聲道。
這是她在熟諳齊亦烆後,才曉得的。
“嗯!”白夕輕應,移步,朝他走去。
現在,齊亦烆在亭子裡!
齊家大少——齊亦烆!
進入舞文弄墨亭,站在他身邊,看向蘭花畫,輕笑:“落筆流利、蕭灑,筆筆精要,幾近將蘭花畫的逼真如真的普通,畫的真不錯!看來,幾日不見,你的畫功又促進了很多。”
對白夕的行動冇有不悅,反而很喜好。
“比起你,我還是差了點。”齊亦烆發笑。
則是搭乘出租車過來的。
因為蘭花畫中間放了文房四寶。
“嗬!”齊亦烆再次被逗笑了,“說不過你!”
對白夕會來獵奇。
她將統統都歸功於齊亦烆將蘭花畫畫的好。
麵前的男人是一個非常溫高雅爾的男人……
白夕畫的蘭花,他見過,遠遠要比他畫的好!
她和齊亦烆熟諳。
之前和張妖妖去食閣,她冇有開車去,而是坐的張妖妖的車去的。
“好詩!好字!”男人看著白夕寫的詩,忍不住歌頌道。
當她來了蘭花坊時,遠遠地,便看到一名有著一頭細碎抵肩長髮,穿了一襲淡藍色襯衫,頸子上佩帶著一枚蘭花玉墜,同色休閒長褲的男人,筆挺的站在圓形石桌前,輕搖擺著一把畫著蘭花圖案的摺扇,望著放在石桌上的蘭花畫入迷。
微風澈夜吃了拆夥飯後,白夕冇有直接回公司而是去了一個處所。
五年前就熟諳了。
之以是叫蘭花坊,必定是和蘭花有關!
白夕的羊毫字是現在非常受歡迎和愛好的瘦金體字體,寫的非常都雅。
而她是如何來這裡的?
齊亦烆感遭到了有人在看他,回神,將視野從蘭花畫中移開,昂首,看向白夕,微怔,隨即,微微一笑,柔聲說道:“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