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把他扔在金沙江邊!”[第1頁/共2頁]
高中畢業後,因為她在當時是文明比較高的回家知青,加上邊幅出眾,因而,便在鎮團委任團委書記。
結婚後,王玉香便冇有在鎮被騙團委書記了。
李顯林就在門外的埋冇處等,他要等一個比較老一點的人出來。
回到安然村一年多的時候便有了第一個孩子李顯文:孩子凸起了兩個的長處:長得高大,白淨,特彆是大大的眼睛和長長的眼睫毛看起來非常的帥俊;以是,在大兒子方纔滿十八歲的時候,便有城裡的女人滿雯麗不顧父母的反對,偷偷地跑到安然鎮來,冇有停止任何情勢的婚禮,便和兒子住在了一起。
老頭冷冷地問:“他是你甚麼人?”
這一下,王玉香才感受得出了大事。
她從速打電話給小兒子李顯林,說他哥哥能夠找李顯山報仇,出事了。
現在,就剩下本身管著兩個兒子和一個孫子。
但是,家裡母親、兒子、兄弟卻一點也不曉得。
看起來,不能如許直接問了。
這前幾天,從城裡開車跑到鄉間來,瞅著本身和小兒子都不在,把媳婦姦殺了。
在靠水的處所發明瞭哥哥的棒棒機和他的一雙鞋子。
年近四十五歲的王玉香固然一向餬口在鄉村的山區,但是,還在區中學讀太高中。
她回到丈夫的安然村老誠懇實地種地生孩子。
也就在當時,她熟諳了厥後的丈夫李雄師。
這個時候,王玉香的帥丈夫在千年俄然得了疾病死了。
聽了老頭的話,李顯林的眼淚一下賤下來了。
直到失落的第三天,工頭通過和李顯文一起的一個工人問到了李顯文的母親王玉香的電話號碼,打電話到王玉香的手機上,王玉香才曉得兒子已經失落兩天半了。
媳婦被姦殺,王玉香起首就叫兒子去鎮上報案。但是,兒子卻不想報案,他說堂哥李顯山有錢有勢,而證人又隻是本身的兒子,報結案也冇有甚麼用。
他去了問了門衛,門衛說他說些甚麼亂七八糟的?叫他從速滾,不然抓起來。
李顯林“哇”地一聲哭了起來。
王玉香叫小兒子不要直接到“翠竹山莊”去找李顯山要大哥;能夠悄悄地問“翠竹山莊”的仆人和其他的保安和門衛等等。
以是,在他的尋求下,王玉香便和李雄師結婚了。
可誰曉得丈夫的侄兒李顯山竟暗中覬覦了本身的媳婦好久了。
到了金沙江沙岸。
哭了一會兒,他從速給母親打電話:“媽,哥哥已經被李顯山殺了!我追到了金沙江邊,就發明瞭哥哥流的血,還發明瞭哥哥的手機和一雙鞋。但是,冇有發明哥哥的屍身。媽,我想,大抵是被江水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