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皇朝

第十四章 蔡邕[第3頁/共4頁]

“按律,按律當……”縣令一咬牙說:“當街欺詐,依漢律當杖五十或罰金,役一年。”

縣令在中年男人身後叫道:“先生能夠留下姓名?”

我說:“某可作證。”

“哼!你乃疑犯,何故作證?”縣令道。

門外看熱烈的百姓中有個文士走出來,說:“某可為證!”

中年男人哈哈一笑說:“你可做的了主?”本來先生想起我年方十二,冒然請陌生人回家,如果父母不喜,會讓我難做。

但是,我倒是不可。看著那隻肮臟的爪子,就要碰到那張晶瑩剔透的臉頰時。我用陰沉的聲音說道:“你如果碰到了她的臉頰,我就把你那隻肮臟的爪子給砍下來!”而阿布聞聲我的聲音就曉得,我怒了。並且我一旦怒了,就會像狼一樣凶惡。阿布用幸災樂禍的眼神看著那不知死活的地痞,而阿誰地痞卻還在對勁洋洋。

第十四章 蔡邕

而我這時卻擋在馬車前,對著阿誰小女人和順一笑,說:“彆看!”說完,我放下簾子。猛地衝進地痞群中,幾近是一拳一個,打倒在地。並且還儘量製止地痞受傷時的血液和倒地時的揚起灰塵撲在我身上。不一會,就那群地痞,就隻能在地上直哼哼了!我這架打的那叫個蕭灑。

縣令看看我們說:“既然有人作證,你們能夠走了!”縣令心想:乾嗎為點小事獲咎九原呂家呢!但是那小地痞還是不知死活,拉住衙役頭說:“叔叔,不能那麼便宜他,你看我一口牙!”小地痞說話有點漏風。縣令阿誰氣啊,在心中暗罵那小地痞不識時務。衙役頭看著縣令的神采,也曉得這事不好辦了。

“哼!”中年男人冷哼一聲說道:“既然爾不知死活,那我等就來論一論理!”

“當街肇事,杖二十,拖下去!”縣令發號施令道。

縣令來到大堂,瞥見我和中年男人,問道:“為何不跪?”

“大人,你問都不問就拿人,未免太霸道了吧。剛纔你還說國法,這就是國法?”我向衙役頭問道。

兩個衙役走過來,就要拖我下去,我嘲笑一聲,往地上站定,兩個衙役拉了半天,紋絲不動。衙役頭看環境又叫上了幾個衙役,還是拉不動。我身子一動,幾個衙役全摔了出去,我拿下脖子上手腕粗的鐵鏈,猛的一拽,就見那鐵鏈斷成幾節。那縣令見狀大呼:“你想造反麼!”

“當革其職,杖八十,役三年!”縣令答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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