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釣魚[第3頁/共3頁]
盧克瞥了老闆一眼,“你覺得我是凱子?淺顯的泰瑟槍不過一千美金。我最多給你兩千美金。”
“那裡分歧適?”
“yes,madame.”
“隻要這一把了。”
盧克察看了一下槍支商店,店麵範圍不大,不過擺放的槍支種類很多,除了說話的男伴計外,另一側的櫃檯另有一個年紀較大的男人。
“我想要一把泰瑟槍。”
老闆給伴計使了個眼色,表示對方去拿槍。
“冇有太深切的體味,我想要個能力大的傢夥。”
“隻要槍合適,錢不是題目。”
老闆沉默了半晌,點點頭,“ok,這把槍是你的了。就當是交個朋友,今後多關照我們的買賣。”
盧克後退一步,從兜裡取出警徽,“lapd,我思疑你和兩起擄掠傷人案有關,請你回警局幫手調查。”
馬庫斯攤了攤手,“副隊,您會挺我的,對嗎?”
除了喬威槍支商店,另有凱迪亞槍支商店和庫卡蒙槍支商店。”
“怕我付不起錢?”
他可不管盧克買這把槍用來做甚麼,隻要給錢就行。
“預算呢?”
盧克笑了笑,“不想被踢出去,就竄改查案的體例。”
“能力小。”
老闆頓時慌了,“nonono,sir,我錯了。
“是的。我們店裡有一款打擊電壓高達十萬伏的泰瑟槍,彆說是野豬,黑熊都能擊倒。”
雷蒙不消說了,洛杉磯警局的榜樣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