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雀屋的殺人舞台劇

第九十九章 事件篇線索重述和整理二[第1頁/共4頁]

關於事件篇第四章索橋周邊線索以及題目的歸併清算。

萬一人都還冇有來齊,炸彈就提早爆炸了,那豈不是要有漏網之魚?

以後第五章,便閃現了索橋被炸的情節,另有蔣曉梅出錯成為第一個捐軀者。

請大師重視,這間寢室在後文中能夠說是三重密室的主體位置,並且他的窗戶和陽台也非常詭異。

三,羅意凡隻是看到了索橋冒煙,而蔣興龍卻反應極大地立即衝到戶外去檢察,不管是作為羅雀屋的仆人或者客人來講,這類反應都很奇特。

那以後冇有多久,蔣興龍佳耦達到,梁泳心前去驅逐,然後產生蔣興龍佳耦和邊本頤佳耦在門廳處的辯論,以及進入裡屋的羅意凡發明索橋異狀出來奉告大師。

以是就算是放在橋板的上麵,如此持續不竭的下雨,哪怕是隻提早一天安設的炸彈,也必定會受潮並落空其服從。(這裡不存在用甚麼防水的東西來包裹炸彈的能夠性,因為過後警方底子不會找到近似的東西。)

並且這此中另有一點最首要的是,凶手是如何節製炸彈的爆炸時候的?

目前看來,凶手出於不成告人的目標,想要殺光來羅雀屋做客的統統人,包含房屋的仆人。

那麼處於倉猝狀況中的世人,真的會有人特地爬到床上去開窗戶嗎?

這個能夠性,操縱起來的話,統統5月2日達到羅雀屋的人都有機遇,因為屋主梁泳心幾近不在羅雀屋居住,要偷偷行動非常便利。

那麼題目就來了,如果不是炸彈呢?不是炸彈的話,有冇有甚麼彆的能夠讓橋麵大麵積破壞呢?

但是在這裡卻並不是公道的。

這裡請大師先來看幾個原文中的要點:

我們不管這句話的可托度有多高,起碼能夠肯定的是,除了老婆蔣曉梅以外,蔣興龍確切冇有殺其他任何人的動機。

索橋上的木板是長條形的,我們曉得橋麵又寬,能夠並行通過兩輛小汽車,木板和木板之間必定有裂縫,就算懷疑人把炸彈安設在木板上麵,也免不了要遭到雨水的浸潤。

羅意凡是第一發明者,不說他為甚麼要莫名其妙進入寢室去檢察,我們假定他當時說的是實話,那麼,莫非他就真的一點都冇有發明索橋有甚麼貓膩?

普通來講,當然是最後一個到的人最有能夠安設炸彈。

他固然冇有安設炸彈的能夠性,但是,路過索橋的時候,瞞著老婆順手扔出一個煙霧彈,並且在世人發明橋麵冒起濃煙的時候,以如許的行動,勾引老婆到橋邊,形成其出錯還是極有能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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