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雀屋的殺人舞台劇

第二十四章 回憶篇3:笨蛋L和聰明L的故事[第2頁/共7頁]

姐姐比我大三歲,她在家裡老是不聲不響地冒死乾活,向來不辯駁父母的號令。

母親說到這裡我的確要火山發作了,我衝母親吼:“你當姐姐是快遞包裹嗎?想要就要,不想要就退?!!”

另有,那天弟弟不在家,想到這裡我的確要開端歡暢了。

很快,三個多月疇昔了,我發明瞭一件可駭的事,我…整整三個月冇有來月事!

但是我如何能不痛恨呢?!

這一次母親看到我的眼睛血紅,較著被嚇到了。

那是在一個陰沉的午後,父母都不在,我晾完衣服感覺有些頭暈(我一貫有血虛的弊端),就籌算回本身的房間小憩一會兒。

曾聽人說過:從小餬口在一起的兄妹或者姐弟,就算冇有血緣乾係,就算很密切,也不太會產生愛情,因為從一開端,親情就已經設定在他們的思惟體係裡了,很難再竄改,特彆是姐弟,相愛的概率更小。

我有著一個幸運的家庭,父母慈愛,姐姐和順,每一個親人都喜好我。

“好!”我當即承諾。

姐姐另有白淨的皮膚和苗條的身材,歸正姐姐的統統對於我來講都是那麼誘人。

母親的答覆竟然是姐姐偷了她的錢還不承認,以是一怒之下把姐姐趕出了家門。

養父母的事情比較忙,支出卻不是很高,以是小小的我承擔起了照顧弟弟的任務。

當天下午,我寒酸的包裹就和我一起被踢出了家門,一起的另有養母'美意美意'丟給我的三百元錢。

哦!這可真不能到處去胡說,不然父母會大發雷霆的,姐姐也會遭殃的。

是以我很光榮我們冇有血緣乾係,乃至光榮我隻是這個家裡的養女不是親生女兒。

那一天,母親把百口人叫到一起,奉告我們說姐姐去相親了,並且已經與那小我肯定了乾係!

悲傷過後,我持續在家照顧弟弟的餬口起居,等候著出嫁的那一天。

但是,當我找到母親,還未開口,就聽到了母親的來由:

不知不覺中我走到了一個熟諳的處所,一個十幾年冇有來過的處所……

這個時候,弟弟竟然喝得醉醺醺地返來了,一進家門他就嚷嚷著不舒暢,撲倒在了我的懷裡。

還常常玩到深夜,然後拍門讓已經睡著的姐姐起來給我做夜宵,隻為了看她那心疼擔憂我的眼神。

但是,一件突發事件毀了這統統,讓我過上了再也不能見到弟弟的痛苦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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