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明音

第三十六章 大同三年(公元537年)-春[第1頁/共5頁]

哪知那婦人眼睛一轉,又說:“我傳聞,這幾年客居在建康的阿誰鮮卑人獨孤信,我傳聞風采弘雅,又有治國之才。明音熟諳他嗎?我聽人家說他在北邊的妻室已經亡故,剋日主上又已經同意放他回長安了。”

因為三月初二是婚期,便要早幾日解纜。出門那日,宇文泰又按周禮遣了媒人來拜見了父親,相互通報了婚禮的事情。

可再如何贏,又要如何贏這些年事的蹉跎和嗟歎,掙紮和暗澹?

百口高低都在為我籌辦嫁妝,裁製新衣。比及出嫁那天,駿馬兩匹,犢兩端,豬四頭,新衣八十套,絹六十匹,並金銀玉製器皿多少。

說罷起家,不欲與她們多作膠葛。

新年剛過,長安便遣使來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聘禮之豪華令人咋舌。璧玉一對,豹皮兩張,錦彩六十匹,絹一百八十匹,羔羊一對,羊六隻,犢四頭,酒黍稷稻米麪各二十斛,新婚從車六十乘……一應備置皆按一品官成例又有所增加。

婦人有些難堪,期呐呐艾開口道:“隻……隻請明音幫著在長安城裡留意,有冇有合適的公卿,或者……皇室後輩,是曦音可堪攀附的。”

但是,莫非宇文泰就贏了?他莫非能獲得這甜美的愛情?我莫非會依依在他耳邊溫言軟語,說儘纏綿?

他還臥在床上不得起家,見了我,笑道:“好……明音同仙子一樣……好……”他握住我的手,看著我,說:“你記著了?”

以後媒人便來請期,親迎之日定於三月初二,新郎在長安城外親迎新婦。

我,至死,愛他。

鮮卑人結婚有一些分歧於漢禮的民風,比如催婦上車和乘馬鞍出嫁。這是因為鮮卑人尚鞍馬,又行先私通後搶婚,男人竊女而去時必催其上馬,新婦入門時亦必在馬鞍之上。而馬鞍,亦有“安然”之意,是吉祥之物。

彼時幼年,兩情纏綿,怎會想到本日在長安城外迎娶我的,會是另一個男人?

它們發著清冷的光,一閃一閃,似有靈性。

哪有長開的瓊花,哪有不敗的盛景。這銷魂蝕骨的愛情,終不過是散儘。

父親和藍氏及一眾支屬將我送至門外,父親親手點上門外的燈籠,幾個仆人也紛繁出來將家中各處的燭火撲滅。

媒人特地來見我,說:“恭喜娘子了。宇文丞相上奏天子,請封娘子為夫人,我主已經準了。詔命將在婚禮同日宣達。”

提及來,一門當中,庶子壓著嫡子,作為正妻,天然不痛快。但是眼看兩個兒子耽於玩樂有力往上,又見著我們家的景象,遂轉念也想將心機花在女兒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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