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棟梁

第十二章 破滅[第1頁/共4頁]

以是,他曉得四大師魚能夠套養,而這個期間,養殖業的主力是鯉魚,四大師魚的說法大抵要到唐時禁捕、禁吃鯉魚後纔會呈現。

外掛的名字,用英文來講,就是典範的一句話:show me the money

養魚也是如此,養殖業的風險大,一有風吹草動,小康之家會刹時返貧。

種田,看天用飯,養魚,一樣也是看天用飯,現在的他,家底薄,抗風險才氣很差,若急著做養魚的發財夢,很輕易幻滅。

白石村外有一圈木柵欄,且建有望樓,若水寇來襲,值夜的人會敲響樓上鑼鼓,村民們會堆積起來抵抗內奸。

隻是要等一段時候,並且做些籌辦。

李笠感覺這類時候,男人不成以躲在女人背後,即便是未成年,也不能當作迴避的藉口。

北風異化著雪花吹來,他緊了緊身上絮衣,想著阿誰‘掛’,涓滴不感覺冷,隻感覺滿身發熱,心中歡暢不已:

沿湖村莊當然不會坐以待斃,各村村民本身構造起來保衛故裡,而官府也冇有坐視水寇橫行,構造遊軍賣力保持治安。

而不是隻要漁民的白石村,畢竟白石村算‘雞肋’。

比方白石村南麵的鄱口就駐紮著遊軍,其部分兵丁常駐白石村。

但是,養魚的門檻低,隻要有魚塘,多多極少都能養一些魚,以白石村為例,養魚的人很多,大師合作的成果,就是“共輸”。

也就是說,梁國的太常日子大抵另有5、六年。

李笠感覺本身想到的這個主張,絕對是個外掛,並且是超強外掛,以他家目前的前提,實現起來很輕易。

交錢免役以後,李笠才氣有充盈時候做本身的事情,想體例賺更多的錢。

這不是說李笠的職位如狗,而是因為大黃狗和他最熟,又是家裡的幫手,以是就跟在李笠房裡做個伴。

如許的群體亦民亦寇,有很多“山湖人”實際上“兼職”擄掠,偶爾攻擊官道上的商旅,或乘船攻擊湖畔村莊,一向以來是不成忽視的治安題目。

如果把人生比作一場遊戲,開外掛的話,能夠讓遊戲難度大幅降落。

可即便統統順利,養個三五年的魚,又能賺多少錢呢?

遊軍,顧名思義是遊動的軍隊,本來是軍隊中的體例,現在也常用於保持治安,其感化李笠感覺近似後代“治安聯防大隊”。

李笠如是想,爬起家,穿好衣服,探手往榻邊摸去,撈起一根木棍,悄悄將房門推開一條縫,向外張望。

李笠看著麵前一片碧波,又看著不遠處的河道,心中策畫著下一步該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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