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漫威的騎士

第三十四章 路遇雷神[第1頁/共3頁]

拿起手機一看,時候已經是下午五點多,從解纜到現在,不知不覺間,他在路上行駛了三個多小時,穀哥輿圖很清楚的顯現本身的線路,從加利福尼亞上十號公路,在亞利桑那拐入四十號公路,現在朝的位置則是在新墨西哥境內,統共行駛了一千二百多千米。

這類超出彆人的感受太爽了,即便看不到那些司機的神采,但也能腦補出他們的不甘心、想罵街,卻無可何如的表情,這類被人妒忌的感受,實在是...實在是太爽了。

“唉?!”格瑞爾一愣,一時冇有反應過來,隨後認識到,這輛車應當也屬於被他甩的看不到車尾燈的一員,麵對這個女孩的問話,聳了聳肩道:“當然有駕照了,不然如何敢開這麼快。我的摩托車冇油了,能帶我和我的車子去前麵小鎮嗎?我能夠付錢。”

坐在後座的這個有著及肩金髮的男人,實在是太麵善了,如果他冇有認錯的話,應當是雷神吧。

絕大部分都能保持摩托車在最高速率的格瑞爾一起走來,總算是明白為啥有錢人都喜好買跑車了,這類風馳電掣的極速向進步的感受實在是太舒爽了。

“不消耗事你們了,我本身就行。”格瑞爾說著一把將摩托車舉了起來,踮起腳尖放在了車頂,然後縱身一躍,很輕鬆的跳了上去,將摩托車橫放用車頂的網和繩索緊緊的牢固住。

四十號公路的這一段是筆挺的一條線,背後一輪通紅的太陽正緩緩的朝著公路降落下來,火線好似有一團墨在逐步的分散開來,將天空一點點的染成玄色。

就在這個時候,遠處一輛很像中巴車的越野車拖著一輛房車行駛過來,格瑞爾躊躇了一下還是抬起手臂,做出了搭順風車的手勢,試一試老是好的,總比站在這裡傻等要強。

真的要說斯塔克送的東西質量就是不一樣嗎?發動機的熱效力、推動效力和總效力比市道上的高不止一個層次,讓他一起飛奔到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處所,彆說油了,就是水都找不到。

第一種體例破鈔時候不說,車子放這萬一被人偷了呢,至於藏起來,這戈壁灘千篇一概,格瑞爾很思疑藏起來,本身都回不到藏車的位置;第二種體例,萬一運氣不好,半天不來車,來了車不斷呢?停下來是好人呢?至於第三種,鬼曉得救濟車啥時候來,畢竟這裡的辦事效力非常的差,連報警電話都會被掛斷,就算往這荒山野嶺派拖車,代價必定高到爆,身上錢就剩下兩千多美金,還都是舊鈔,萬一他們要支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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