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世琉璃塔

第33章 書生意氣高[第1頁/共4頁]

江南的暮秋,北風乍起,草木枯黃,落葉滿地。禦花圃的柿子樹上結滿了累累果實,深黃的柿子上有點點白霜相間。“稻熟魚肥柿子黃”,朱允炆踱步顛末柿子樹,想起這句古詩,江南春季歉收的美景如在麵前,不由淺笑。

方孝儒臉上的根根青筋爆出:“殿下!殿下記的衛鞅否?”

《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簡稱,成形於洪武元年,洪武七年頒行天下。以《名例律》冠於篇首,名例是刑名和法規的簡稱,前文說過的“五刑”即出自於此;前麵按六部職章分為六律,詳細規定了各種犯法的定義和懲罰標準。應當說,六百多年前的封建社會有這麼一部完整的法律,是相稱了不起的,並不是電視劇裡“朕言即法”,甚麼事天子拍怕腦袋就隨便決定的。

朱允炆不由有些猜疑。

不過天子朱元璋出身草根,對贓官貪吏悔恨至極;又恨不得天下的百姓皆成品德表率,在量刑上極其峻厲,極刑的起點比唐宋都低很多。朱允炆本性仁厚,一向感覺太刻薄。這時看方孝孺的建議文稿,是七十三處太重的量刑改輕,此中有四十一個本來是極刑的改成或徙或放。看著看著,不由心中歡樂,淺笑著讚道:“好!極好!這個吾馬上呈給聖上,爭奪早日訂正。註釋先生屆時髦要辛苦。”

“令行與民朞年,秦民之都城言初令之不便著以千數。因而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可,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成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方孝儒說道:“秦國的太子犯了法,商鞅也敢定罪;代王犯法,殿下該秉公辦理”。

一個是年方弱冠血氣方剛,一個是合法盛年胸度量負,二人對大明的將來,都滿懷仁義治國以達承平亂世的抱負。

齊泰這個調查作得極其詳確,二十五個藩王的地點地都會,從知府一級到縣令的處所行政長官,和處所駐軍的軍隊長官,都一一列瞭然姓名,年紀,出身,經曆。並且在感覺有題目的處所做了暗號。

方孝儒不說話,手指敲著桌子,明顯心中氣憤,半響說道:“殿下籌辦如何?”

朱允炆不作聲,半天說道:“這個還是等聖上聖裁吧”。畢竟是本身叔叔,貴為代王,本身能如何樣?也不想如何樣。

方孝儒本年四十一歲,身材肥胖矮小,麵龐清臒剛正,筆挺的鼻梁,下頜短短的一縷黑鬚。舉止就寂靜厲,言語樸直便給。與朱允炆固然才相處幾個月,卻極其脾氣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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